[发明专利]互联网交通运政服务云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58261.X | 申请日: | 2015-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350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2 |
发明(设计)人: | 童建农;黄义;彭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泰星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30 | 分类号: | G06Q50/3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张云花 |
地址: | 430074 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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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互联网 通运 服务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互联网交通运政服务云,包括:数据云平台;内部办公子系统,其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进行运管部门的内部办公;公众服务子系统,其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实现用户的运管网上办事;行业管理子系统,其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收集道路运输的行业数据;市场监督子系统,其也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进行道路运输的稽查管理。本发明将运管部门内部流程、公众办事、行业信息、市场监督四大领域的数据统一管理,实现道路运政的信息化、安全高效化、监管精准化、流程标准化、结案可追朔化、公众服务便捷和移动化,通过网上运管服务切实提高城市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水平和服务水平。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上运管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一种互联网交通运政服务云。
背景技术
在“互联网+交通”、“互联网+运管”浪潮推动下,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理念,将互联网产业与传统交通运输业进行有效渗透与融合,而且产生了一些以互联网为平台进行道路运输管理的技术。但是这些技术一般将企业、运管部门、车辆的管理系统割裂开来,不能将运管部门内部流程信息、公众办事服务信息、行业信息、市场监督信息整合利用,不能实现对运管资源信息的全面统计分析,不能反应运管行业的全貌,也不能对整个运管行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因此,亟需设计一种能将内部流程、公众办事服务、行业信息、市场监督四大领域的数据集中存储,统一管理的平台。
发明内容
本发明还有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互联网交通运政服务云,其能够实现运管部门内部流程、公众办事服务、行业信息、市场监督四部分的统一管理,内部办公子系统使办公具有良好的办公效率和节能性,公众服务子系统使办事具有良好的便捷性和移动性,行业管理子系统能够实现对车辆进行监督,使其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场监督子系统能够实时将稽查证据上传,便于稽查证据的保存和对稽查人员进行监督。
为了实现根据本发明的这些目的和其它优点,提供了一种互联网交通运政服务云,包括:
数据云平台;
内部办公子系统,其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进行运管部门的内部办公;
公众服务子系统,其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实现用户的运管网上办事;
行业管理子系统,其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收集道路运输的行业数据;
市场监督子系统,其也与所述数据云平台通信连接,用于进行道路运输的稽查管理。
优选的是,所述的互联网交通运政服务云,所述内部办公子系统包括:
多个获取模块,其用于获取运管部门的办公人员输入的办公信息;
下级业务模块,其与所述多个获取模块连接,用于所述办公信息进行处理,并得到下级处理结果;
第一存储模块,其与所述下级业务模块连接,用于存储所述下级处理结果,并按完成时限进行分类;
上级业务模块,其与所述存储模块连接,用于对所述下级处理结果进行审批,得到审批结果;
分享模块,其与所述上级业务模块连接,用于将所述审批结果分为第一级、第二级和第三级,并将第一级的审批结果分享至所述数据云平台,将第二级的审批结果分享至所述下级业务模块,将第三级的审批结果分享至所述上级业务模块;
处理器,其与所述多个获取模块、所述下级业务模块、所述第一存储模块、所述上级业务模块和所述分享模块均连接,并对所述多个获取模块、所述下级业务模块、所述第一存储模块、所述上级业务模块和所述分享模块进行监控;
其中,当一获取模块与所述下级业务处理模块间在第一时间段内的流量低于第一阈值时,则暂时切断该获取模块与所述下级业务处理模块的连接,并让该获取模块进入休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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