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停车场防盗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563567.4 | 申请日: | 2015-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607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车经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杰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G08B13/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华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3 | 代理人: | 胡川 |
地址: | 610041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停车场 防盗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电子商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停车场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人们的出行离不开车辆,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私家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在现有的技术中,在停车场中的普通监控设施都只是具有监控摄像功能,通过对定点位置的摄像监控将摄像数据实时记录下来,以便出现问题后通过排查现场监控来恢复现场情景,但是这种监控装置都只是能够通过图像进行后期排查,而不能够及时避免汽车被盗的情况发生,这样并不能避免财产的损失。
因此,亟需一种能解决上述问题的停车场防盗系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停车场防盗系统,该停车场防盗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停车场车辆被盗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要求,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停车场防盗系统,该停车场防盗系统包括入口管理端、出口管理端及入口管理端和出口管理端之间通信的通讯模块,所述入口管理端包括
拍照模块,用于拍下开车者的容貌和车牌;
发送模块,将拍照模块拍下的照片发送至出口管理端;
所述出口管理端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入口管理端发送的照片;
出口拍照模块,用于在出口处拍下开车者的容貌和车牌;
识别模块,对拍照模块和出口拍照模块拍摄的照片进行分析,提取开车者的脸部特征和车牌号;
处理模块,用于绑定并存储入口管理端发送的照片中提取出的脸部特征、车牌号及个人信息;
匹配模块,将出口管理端提取的脸部特征和车牌号的组合与入口管理端提取的人脸特征和车牌号的组合进行对比;
报警模块,发出警报声。
进一步地,识别模块包括人脸识别模块和车牌识别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停车场防盗系统具有的优点如下:通过设置拍照模块、出口拍照模块及设别模块可以分别采集出口管理端和入口管理端车辆的车牌号和脸部特征,若出口管理端采集的信息与入口管理端采集的信息不匹配,则发出警报,便于停车场安保人员及时阻止车辆被盗,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在以下描述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实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个实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复使用短语“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虽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实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实施例。
为简单起见,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某些技术特征。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停车场防盗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入口管理端、出口管理端及入口管理端和出口管理端之间通信的通讯模块,入口管理端包括
拍照模块,用于拍下开车者的容貌和车牌;
发送模块,将拍照模块拍下的照片发送至出口管理端;
所述出口管理端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入口管理端发送的照片;
出口拍照模块,用于在出口处拍下开车者的容貌和车牌;
识别模块,对拍照模块和出口拍照模块拍摄的照片进行分析,提取开车者的脸部特征和车牌号;
处理模块,用于绑定并存储入口管理端发送的照片中提取出的脸部特征、车牌号及个人信息;
匹配模块,将出口管理端提取的脸部特征和车牌号的组合与入口管理端提取的人脸特征和车牌号的组合进行对比;
报警模块,发出警报声。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识别模块包括人脸识别模块和车牌识别模块。
本发明通过设置拍照模块、出口拍照模块及设别模块可以分别采集出口管理端和入口管理端车辆的车牌号和脸部特征,若出口管理端采集的信息与入口管理端采集的信息不匹配,则发出警报,便于停车场安保人员及时阻止车辆被盗,安全性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为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杰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成都杰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56356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