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处理设备、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70367.1 | 申请日: | 2015-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5089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大竹晋;石川智久;竹下芳裕;刘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1/00 | 分类号: | H04N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吕俊刚;刘久亮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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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处理 设备 系统 方法 | ||
1.一种信息处理设备,该信息处理设备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所述第一接收单元通过使用第一通信协议的第一通信路径从充当web客户端的软件接收认证信息;
发送单元,如果使用所接收到的认证信息的认证是成功的,则所述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许可通信,并且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向所述软件发送访问许可信息;
第二接收单元,所述第二接收单元从所述软件接收使用与所述第一通信协议不同的第二通信协议的第二通信路径的建立请求;以及
建立单元,如果所发送的访问许可信息被包括在所接收到的建立请求中,则所述建立单元建立到所述软件的所述第二通信路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处理设备,
其中,所述访问许可信息中设定了有效性的期限,并且
其中,如果包括在所述建立请求中的所述访问许可信息的所述有效性的期限已经过去,则所述建立单元不建立所述第二通信路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信息处理设备,其中,如果在所建立的第二通信路径被断开之后通过所述通信所许可的所述第一通信路径从所述软件接收到所述访问许可信息的获取请求,则所述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将所述访问许可信息发送到所述软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信息处理设备,该信息处理设备还包括断开单元,如果所建立的第二通信路径被断开,则所述断开单元断开到已经建立了所被断开的第二通信路径的所述软件的所述第一通信路径。
5.一种信息处理设备,该信息处理设备包括:
获取单元,所述获取单元获取认证信息;
第一发送单元,所述第一发送单元通过使用第一通信协议的第一通信路径将所获取的认证信息发送到充当服务器的软件;
接收单元,所述接收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从所述软件接收访问许可信息;以及
第二发送单元,所述第二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向所述软件发送使用与所述第一通信协议不同的第二通信协议的第二通信路径的建立请求,所述建立请求包括所接收到的访问许可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处理设备,所述信息处理设备还包括第三发送单元,如果所述第二通信路径被断开,则所述第三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将包括所接收到的访问许可信息的所述第二通信路径的所述建立请求发送到所述软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信息处理设备,其中,如果所述第二通信路径的建立失败,则所述第三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发送所述访问许可信息的获取请求。
8.一种系统,该系统包括:
第一信息处理设备;以及
第二信息处理设备,
其中,所述第一信息处理设备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所述第一接收单元通过使用第一通信协议的第一通信路径从充当客户端的第一软件接收认证信息,
发送单元,如果使用所接收到的认证信息的认证是成功的,则所述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许可通信,并且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向所述软件发送访问许可信息,
第二接收单元,所述第二接收单元从所述软件接收使用与所述第一通信协议不同的第二通信协议的第二通信路径的建立请求,以及
建立单元,如果所发送的访问许可信息被包括在所接收到的建立请求中,则所述建立单元建立到所述第一软件的所述第二通信路径,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信息处理设备包括
获取单元,所述获取单元获取所述认证信息,
第一发送单元,所述第一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向充当服务器的第二软件发送所获取的认证信息,
接收单元,所述接收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从所述第二软件接收所述访问许可信息,以及
第二发送单元,所述第二发送单元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向所述第二软件发送所述第二通信路径的所述建立请求,所述建立请求包括所接收到的访问许可信息。
9.一种信息处理方法,该信息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使用第一通信协议的第一通信路径从充当web客户端的软件接收认证信息;
如果使用所接收到的认证信息的认证是成功的,则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许可通信,并且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路径向所述软件发送访问许可信息;
从所述软件接收使用与所述第一通信协议不同的第二通信协议的第二通信路径的建立请求;以及
如果所发送的访问许可信息被包括在所接收到的建立请求中,则建立到所述软件的所述第二通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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