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73688.7 | 申请日: | 2015-09-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5449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9 |
发明(设计)人: | 龚文博;李滨;刘超;牟新东;杜海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P19/14 | 分类号: | C12P19/14;C12P19/02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周秀梅;李颖 |
地址: | 26610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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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碳酸盐 过氧化氢 预处理 木质 纤维素 生物 方法 | ||
1.一种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粉碎,在与碳酸盐和过氧化氢组合液混合,并在80-150℃、0-0.6MPa下对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进行预处理;其中,碳酸盐和过氧化氢组合液中碳酸盐的加入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5-60%,过氧化氢用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2-30%,碳酸盐为碳酸钠、过碳酸钠和/或碳酸钾;
所述预处理过程中加入表面活性剂或稳定剂;表面活性剂的加入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0-3%,稳定剂的用量为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质量的0-1%;
所述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来源为玉米秸秆、水稻秸秆或玉米秸秆和麦秆混合料。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十二烷基磺酸钠、聚乙二醇、吐温、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木质素磺酸钠、木质素磺酸钾、木质素磺酸钙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稳定剂选自二乙基三胺五乙酸(DTPA)、乙二胺四乙酸(EDTA)、氧化镁、硫酸镁、碳酸镁中的一种或几种。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处理后的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物料洗涤至中性,经磨浆处理后酶解糖化。
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磨浆采用磨浆机磨浆,磨浆浓度为5-20%,磨浆机磨盘间隙为0.15-0.4mm,磨浆压力为常压。
5.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碳酸盐过氧化氢预处理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酶解条件为:酶水解固含量1-15%,pH值4.0-5.7,酶水解温度40-60℃,酶水解时间为24-96h;酶为纤维素酶、β葡萄糖苷酶和木聚糖酶中的一种或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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