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酸菜火锅底料在审
申请号: | 201510575111.X | 申请日: | 2015-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464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张美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美丽 |
主分类号: | A23L1/22 | 分类号: | A23L1/22;A23L1/29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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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酸菜 火锅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火锅料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酸菜火锅底料。
背景技术
酸菜是世界三大酱腌菜之一。酸菜具有制作简便、风味美好、食用方便、不限时令等优点。酸菜不仅是佐餐佳品,而且有保健作用。酸菜中富含膳食纤维,能增进肠胃消化;它保存有大量维生素C、植物酵素,易被人体吸收利用,火锅是人们冬天特别喜爱的一种饮食,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现在市售火锅底料虽然口味多样,但是普遍含有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在选材搭配上也不甚合理,使人们在吃火锅后极易出现上火症状。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一种酸菜火锅底料,不仅口味鲜美,而且营养健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酸菜火锅底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40-60份、肉末20-30份、葱6-8份、姜6-8份、蒜6-8份、醋10-20份、生抽10-20份、辣酱10-20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40份、肉末20份、葱6份、姜6份、蒜6份、醋10份、生抽10份、辣酱10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50份、肉末25份、葱7份、姜7份、蒜7份、醋15份、生抽15份、辣酱15份。
进一步,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60份、肉末30份、葱8份、姜8份、蒜8份、醋20份、生抽20份、辣酱20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口味鲜美。
2、本发明营养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的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的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一种酸菜火锅底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40-60份、肉末20-30份、葱6-8份、姜6-8份、蒜6-8份、醋10-20份、生抽10-20份、辣酱10-20份。
实施例二:
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酸菜火锅底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40份、肉末20份、葱6份、姜6份、蒜6份、醋10份、生抽10份、辣酱10份。
实施例三:
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酸菜火锅底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50份、肉末25份、葱7份、姜7份、蒜7份、醋15份、生抽15份、辣酱15份。
实施例四:
根据实施例一所述的一种酸菜火锅底料,按照重量份数计算,包括如下原料:
酸菜60份、肉末30份、葱8份、姜8份、蒜8份、醋20份、生抽20份、辣酱20份。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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