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斗齿机构及挖掘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93760.2 | 申请日: | 2015-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2094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5 |
发明(设计)人: | 吕龙飞;侯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F9/28 | 分类号: | E02F9/2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宋少娜 |
地址: | 221004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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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机构 挖掘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工程机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斗齿机构及挖掘装置。
背景技术
斗齿机构是挖掘机、装载机、抓斗挖槽机等开挖机械挖掘装置的易损部件,其中斗齿的折断、变形是除磨损外造成斗齿失效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
现有技术方案中,斗齿与齿座多设计为单销轴套接方式,斗齿主要通过一根销轴或类似构件套接在齿座上,并将齿座焊接在斗体边沿,形成挖掘装置。此种结构在一般工况下,可避免斗齿与齿座配合产生间隙,保证斗齿与齿座紧密配合,受力可以通过斗齿与齿座之间的接触进行传递,减少两者之间产生摩擦磨损,增强斗齿使用寿命。
上述斗齿与齿座的结构,如果斗齿强度设计的较小,则过载或冲击将直接造成斗齿的弯曲变形或断裂,需更换新斗齿后才能正常工作,费用较高。如果斗齿强度设计的较大,当斗齿遇到较大载荷或冲击时,斗齿易在接近销轴的薄弱部位产生断裂或弯曲,造成斗齿无法继续使用;且由于斗齿完全套接在齿座上,所受载荷和冲击将通过两者的接触面直接传递到齿座和斗体上,进而引起齿座或齿座与斗体焊接部位发生断裂或撕裂现象,更严重的是导致斗体结构薄弱部位发生变形或者焊接结构的撕裂,维修难度更大,费时费力,且维修成本巨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斗齿机构及挖掘装置,其能够对斗齿进行过载保护,提高斗齿的重复利用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斗齿机构,其包括齿座和斗齿,所述齿座与所述斗齿之间通过安装销轴铰接,所述齿座与所述斗齿之间还设有过载保护部件,所述过载保护部件与所述安装销轴共同限定所述齿座与所述斗齿的相对位置,且所述过载保护部件的强度小于所述安装销轴的强度和所述斗齿的强度。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过载保护部件为保护销轴,所述齿座与所述斗齿之间通过所述保护销轴铰接。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保护销轴相对于所述安装销轴靠近所述斗齿的齿尖位置。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保护销轴相对于所述安装销轴靠近所述斗齿的内侧位置。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斗齿的一端为齿尖,所述斗齿的另一端设有装配槽,所述齿座的端部插设于所述装配槽内,且通过所述安装销轴和所述保护销轴铰接。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装配槽的两侧壁呈L型,所述安装销轴设于L型的侧壁的竖向部位,所述保护销轴设于L型的侧壁的横向部位。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齿座插设于所述装配槽的端部呈上宽下窄的倒梯形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挖掘装置,其包括斗体,还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中的斗齿机构。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过载保护部件的强度小于所述齿座,以及所述齿座与所述斗体连接部位的强度。
在一优选或可选实施例中,所述齿座焊接在所述斗体上。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过载保护部件与安装销轴共同限定齿座与斗齿的相对位置,且过载保护部件的强度小于安装销轴的强度和斗齿的强度,在产生的载荷冲击对斗齿、斗齿与齿座的连接部位产生破坏影响前,过载保护部件将被齿座与斗齿剪断,斗齿将绕安装销轴转动,从而将载荷转移卸去,达到保护斗齿、齿座及其他结构的效果,提高斗齿的重复使用率,从而延长挖掘装置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斗齿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斗齿机构的爆炸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齿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提供的斗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提供的斗齿机构过载保护效果示意图。
附图中标号:
1-齿座;11-内安装销轴孔;12-内保护销轴孔;13-齿座的端部;
2-斗齿;21-外安装销轴孔;22-外保护销轴孔;23-齿尖;24-装配槽;25-斗齿内侧;26-斗齿外侧;
3-保护销轴;4-安装销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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