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眼镜式通信装置、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00926.9 | 申请日: | 2012-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624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李善甫;黄茂胜;董明杰;郑玉林;黄康敏;张慧敏;唐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1/3827 | 分类号: | H04B1/3827;A61B5/053;A61B5/04;A61B5/0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眼镜 通信 装置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无线通信技术,尤其涉及一种眼镜式通信装置、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可以通过移动电话体验语音通话、视频聊天、浏览网页等通信功能;并且通信网络不断完善,消费者可以在不同的场合进行前面所述的通信。
现有的通信设备需要用户时刻拿着移动电话,才能完全上述的功能,无法满足消费者“随时随地”的通信需求,如不能在走路时进行视频聊天;且需要时刻拿着移动电话,无法将消费者的双手解放出来。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眼镜式通信装置、一种眼镜式信息处理装置、一种眼镜式通信系统的控制方法、一种应用于眼镜式通信装置或者眼镜式信息处理装置中的光程可变的显示系统、控制显示系统光程的方法、一种利用眼镜式通信装置进行导航的方法,以及一种利用眼镜式通信装置进行生理信息检测的方法,通过眼镜为载体来承载用户所需要各种信息处理载体,以丰富用户的生活,方便用户的使用,并解放用户的双手。
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眼镜式通信装置,其包括:镜架,所述镜架用于允许用户将所述眼镜式通信装置佩戴于的头部;显示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用于接收数据信息并根据所述数据信息生成对应的可视画面以供用户观看;摄像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用于获取影像信息并输出所述的影像信息;通信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并通过通信协议与一外部处理装置建立通信通道,所述通信模块通过所述通信通道接收外部处理装置所发出的数据以从所述数据中解析出所述的数据信息,并将所述数据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模块;所述通信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摄像模块输出的影像信息,并通过所述通信通道将所述影像信息传输给所述外部处理装置。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所述的眼镜式通信装置还包括:网络连接模块,所述网络连接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并与所述显示模块连接,用于访问网络服务器以获取网络数据,并将所述网络数据转化数据信息并传输给所述的显示模块。
结合第一方面和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网络连接模块还与所述摄像模块相连接以将所述摄像模块所输出的所述影像信息传输至所述网络服务器。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和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和第一种及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通信协议是无线通信协议或有线通信协议,所述的无线通信协议包括wifi、zigbee、蓝牙或WirelessHDMI中的一种。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和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和第一种及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通信模块还用于从所述外部处理装置所发出的数据中解析出画面控制指令,并将所述画面控制指令发送给所述显示模块;对应,所述显示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画面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画面控制指令变换所述显示模块所呈现出的可视画面
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眼镜式信息处理装置,其包括:镜架,所述镜架用于允许用户将所述眼镜式通信装置佩戴于的头部;至少一个显示模块,所述至少一个显示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用于接收数据信息并根据接收的所述数据信息生成对应的可视画面以供用户观看;至少一个摄像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用于获取影像信息并输出所述的影像信息;处理模块,设置在所述镜架上并与所述至少一个显示模块以及所述至少一个摄像模块相连接以将所述数据信息传输至所述至少一个显示模块,并接收所述摄像模块所输出的所述影像信息。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至少一个摄像模块还可用于获取用户视线范围以外的影像信息。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至少一个摄像模块中包括至少一个光场摄像装置。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个摄像模块中包括后向摄像头,所述后向摄像头用于获取用户后方的影像信息,所述用户后方指与所述用户的视线朝向相反的方向。
结合第二方面及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后向摄像头可进行旋转以调整所述后向摄像头的取景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600926.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高可靠性高效率LED灯珠
- 下一篇:一种扩展作用范围的应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