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05824.6 | 申请日: | 2015-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67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06 |
发明(设计)人: | 邵宇鹰;李子林;卢胜利;刘艳敏;刘钊;张建方;汪斌;赵宇;朱华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傲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昱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7/02 | 分类号: | H02J7/02;H02J7/04;H01M10/44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9 | 代理人: | 周乃鑫;张静洁 |
地址: | 20000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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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系统 功率 控制 方法 | ||
1.一种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用于动力电池的二次利用,该方法包含:
储能系统根据二次利用的动力电池组的荷电状态值由大到小将并联的动力电池组依次归类为优先放电电池组、有效工作电池组和优先充电电池组;
电网向动力电池组充电时,储能系统先控制优先充电电池组进行充电,再控制有效工作电池组进行充电,优先放电电池组不充电;
动力电池组向电网放电时,储能系统先控制优先放电电池组进行放电,再控制有效工作电池组进行放电,优先充电电池组不放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荷电状态值≤0.2的动力电池组归类为优先充电电池组;0.2<荷电状态值≤0.8的动力电池组归类为有效工作电池组;荷电状态值>0.8的动力电池组归类为优先放电电池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电网向动力电池组充电时,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大于优先充电电池组的最大充电功率,则优先充电电池组以其最大充电功率充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电网向动力电池组充电时,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小于等于优先充电电池组的最大充电功率,则优先充电电池组平均分配总功率给定值进行充电,有效工作电池组不充电。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在优先充电电池组充电后的剩余功率给定值大于有效工作电池组的最大充电功率,则有效工作电池组以其最大充电功率进行充电,并上报功率受限信号。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在优先充电电池组充电后的剩余功率给定值小于等于有效工作电池组的最大充电功率,则有效工作电池组平均分配剩余功率给定值。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动力电池组向电网放电时,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大于优先放电电池组的最大放电功率,则优先放电电池组以其最大放电功率放电。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动力电池组向电网放电时,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小于等于优先放电电池组的最大放电功率,则优先放电电池组平均分配总功率给定值进行放电,有效工作电池组不放电。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在优先放电电池组放电后的剩余功率给定值大于有效工作电池组的最大放电功率,则有效工作电池组以其最大放电功率进行放电,并上报功率受限信号。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储能系统的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储能系统判断总功率给定值在优先放电电池组放电后的剩余功率给定值小于等于有效工作电池组的最大放电功率,则有效工作电池组平均分配剩余功率给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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