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收集日志的方法、装置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32220.0 | 申请日: | 2015-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62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03 |
发明(设计)人: | 徐敏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马敬;项京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收集 日志 方法 装置 系统 | ||
1.一种收集日志的方法,应用于包含多个日志收集节点、多个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和1个日志收集中心节点的日志收集系统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每个日志收集节点获取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所述目标中心节点列表包含日志收集中心节点和/或多个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的标识信息;
每个日志收集节点在获得待上传日志后,分别按照所获得的所述目标中心节点列表中的所述标识信息,逐一尝试将待上传日志上传至目标中心节点列表中的目标中心节点,直到成功将待上传日志上传至目标中心节点列表中的一个目标中心节点中;
每个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将收到的日志转发至日志收集中心节点;
所述日志收集中心节点将从各个日志收集节点收到的日志和从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收到日志进行存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日志收集节点获取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的步骤,为:
每个日志收集节点获取自身存储的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或,
所述日志收集系统还包含:日志接口节点,所述日志接口节点存储有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每个日志收集节点从所述日志接口节点中获取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日志收集系统还包含:日志文件信息存储节点和日志存储节点;
所述待上传日志包含:日志文件和日志文件信息;
所述日志收集中心节点将从各个日志收集节点收到的日志和从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收到日志进行存储的步骤,包含:
从各个日志收集节点收到的日志和从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收到日志中,提取所述日志文件信息发送至日志文件信息存储节点进行存储,并将所述日志文件存储至日志存储节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日志文件信息中包含是否成功上传的标记信息;
所述日志接口节点进一步从所述日志文件信息存储节点中获得各个日志收集节点上传的日志文件信息;
并根据日志文件信息中所述是否成功上传的标记信息,判断各个日志收集节点上传的日志中是否存在遗漏日志;
当日志收集节点上传的日志存在遗漏日志时,通知该日志收集节点重传遗漏日志。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日志收集系统还包含:日志分析节点;
所述将所述日志文件存储至日志存储节点之后,还包括:
日志分析节点根据日志文件信息存储节点存储的日志文件信息,获得日志收集中心节点每天所收到的日志文件的数量N1;
根据预设的日志产生规则,获得所有日志收集节点每天共产生的日志文件的数量N2;
根据公式:(N1/N2)*100%,计算得到每天日志收集的完整度。
6.一种收集日志的装置,应用于包含多个日志收集节点、多个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和1个日志收集中心节点的日志收集系统中,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列表获得模块,设置于每个日志收集节点中,用于获取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所述目标中心节点列表包含日志收集中心节点和/或多个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的标识信息;
日志上传模块,设置于每个日志收集节点中,用于在获得待上传日志后,分别按照所获得的所述目标中心节点列表中的所述标识信息,逐一尝试将待上传日志上传至目标中心节点列表中的目标中心节点,直到成功将待上传日志上传至目标中心节点列表中的一个目标中心节点中;
日志转发模块,设置于每个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中,用于将收到的日志转发至日志收集中心节点;
日志存储模块,设置于所述日志收集中心节点中,用于将从各个日志收集节点收到的日志和从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收到日志进行存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列表获得模块,具体用于:
每个日志收集节点获取自身存储的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或,
每个日志收集节点从预设的日志接口节点中获取预设的目标中心节点列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待上传日志包含:日志文件和日志文件信息;
所述日志存储模块,具体用于从各个日志收集节点收到的日志和从日志收集分中心节点收到日志中,提取所述日志文件信息发送至预设的日志文件信息存储节点进行存储,并将所述日志文件存储至预设的日志存储节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632220.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