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社区矫正执法视频分析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691813.4 | 申请日: | 2015-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87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发明(设计)人: | 王爱兵;郭曙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慧智灵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6;G06Q50/2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0012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社区 矫正 执法 视频 分析 管理 系统 | ||
1.一种社区矫正执法视频分析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模块:
(1)视频上传:司法所或区县工作人员将视频执法仪拍摄的视频上传到云存储服务器进行统一保存,进行分类管理;
(2)检索播放:用户通过条件查询对上传的视频进行检索,点击并进行播放,并可进行下载;
(3)视频分析:对各司法所及区县上传的视频文件进行统计分析;
(4)桌面管理:将上传的视频文件按类型分类显示在桌面上;
(5)系统管理:对菜单、登录用户、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社区矫正执法视频分析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上传根据距离远近可选择单模、多模或双绞线进行传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社区矫正执法视频分析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分析服务器进行视频图像分析,将分析的报警数据存储于外部存储服务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社区矫正执法视频分析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系统提供RS-232或I/0开关输出报警联动信号给第三方报警平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社区矫正执法视频分析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管理员可通过ADSL或其它网络连接方式登录到系统进行管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慧智灵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南京慧智灵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691813.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