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抗过敏牙膏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20258.3 | 申请日: | 2015-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936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发明(设计)人: | 梁宗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顺发消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1/00;A61P31/02;A61P37/08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1 | 代理人: | 胡林 |
地址: | 610063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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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过敏 牙膏 | ||
1.一种抗过敏牙膏,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以质量份数计的成分:
摩擦剂6~12份;
甜味剂2~16份;
香精0.5~1.5份;
中药提取物6~21份;
洗涤泡沫剂1.5~3.5份;
粘合剂0.8~1.2份;
去离子水1~3份;
保湿剂2~8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过敏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提取物包括以下以质量份数计的成分:
金银花提取物:1~5份;
莲子心提取物:12~24份;
薄荷萃取液:3~8份;
野菊花提取物:6~12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过敏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包括以下以质量份数计的成分:
藻酸3~8份;
藻酸丙二醇酯6~12份;
氢乙基纤维素8~16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抗过敏牙膏,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湿剂包括以下以质量份数计的成分:
甘油2~6份;
山梨醇6~11份;
丙二醇5~8份;
聚乙烯醇4~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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