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优惠券分享进行的社交营销系统及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50381.X | 申请日: | 2015-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435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13 |
发明(设计)人: | 綦美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畅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易正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518 | 代理人: | 路远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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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优惠券 分享 进行 社交 营销 系统 及其 方法 | ||
1.一种利用优惠券分享进行的社交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0、消费者通过到店消费或其他手段获得商家的初始优惠券,此优惠券通过后台云服务器发放到消费者的手机;
S20、消费者持有的优惠券可以转移分享或复制分享给其他人,优惠券的分享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
S30、用户消费时只要出示此优惠券,商家进行优惠码确认即可享受优惠。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利用优惠券分享进行的社交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10中,还包括以下步骤:
S101、云端优惠券管理系统对每个商家进行编码,发放的优惠券必须要携带商家信息,以方便消费者辨认以及商家营销宣传;
S102、商家端系统设置优惠券的发放条件,在商家系统设置好优惠券后点击发放,云端系统即推送到商家电脑或手机屏幕一个发放二维码,消费者用手机端系统扫描这个二维码从云端系统获取优惠券到本地手机。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利用优惠券分享进行的社交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20中,还包括以下步骤:
S201、优惠券可以设置仅转移分享或可复制分享;
转移分享是指甲的优惠券分享给乙以后,甲就失去了优惠券,只有乙持有了;可复制分享是指,甲的优惠券分享给乙以后,甲乙两人都有优惠券。复制分享还可进行分享人数的限制。
S202、消费者接收到优惠券后,可以通过把链接发送给其他人的手机端系统,其他人点击链接获取优惠券,或其他人用手机端系统扫描优惠券页面的二维码获取优惠券;
S203、消费者甲在某店消费时,如自己没有优惠券,可以向持有本店有效的优惠券的其他人员发起索取请求,持有本店优惠券的人员可以选择收费或免费分享其优惠券,当然也可以忽略或拒绝其请求;
S204、索取请求可以根据用户当前所在地理位置的近远进行自动筛选匹配,匹配算法为:根据用户当前的经纬度以及商圈,离索取者的经纬度越近的用户优先得到请求,同在一个商圈的用户优先得到请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利用优惠券分享进行的社交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30中,还包括以下步骤:
S301、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时,在手机端系统展示其持有的优惠券上的二维码,商家端系统扫描手机端的二维码,发送消费请求给云端系统;
S302、云端系统经过核对,如是有效期内合法的优惠券则提示可使用,消费后在手机端提示已使用,此优惠券即作废。
5.一种利用优惠券分享进行的社交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云端优惠券管理系统、商家端系统、消费者手机端系统;所述云端优惠券管理系统用来管理商家信息、优惠券发放、消费请求确认、统计、优惠券模板设置;所述商家端系统用来设置优惠券发放条件、优惠券消费;所述消费者手机端系统用来接收优惠券、优惠券分享、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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