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客户地址信息的分词处理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769798.0 | 申请日: | 2015-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2635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25 |
发明(设计)人: | 冯瑞飞;熊潇;陈帆;胡汝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22 | 分类号: | G06F17/22;G06F17/27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10003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客户 地址 信息 分词 处理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客户地址信息的分词处理方法和系统,预先存储有用于定义所有行政区域的代码的行政区域匹配清单,方法包括:确定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将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进行处理,获取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按照最长匹配原则,将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各个子地址信息分别与行政区域匹配清单进行匹配;当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第一子地址信息与行政区域匹配清单中的第一行政区域匹配,且匹配结果唯一时,确定第一子地址信息的第一代码;获取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所有子地址信息的代码,生成规范化的客户地址信息。本发明实现了将人工录入的客户地址信息规范化,提高了银行系统的分词准确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客户地址信息的分词处理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在银行信息处理技术领域中,常常需要对人工录入的信息,如输入的客户地址信息、电话信息等进行解析并存储。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银行系统对这些人工录入的客户地址信息、电话信息等采用中文分词算法进行分词,进而逐个保存分词后的各个词汇。
然而由于银行系统的非智能化,以及人工录入的客户地址信息、电话信息等并不规范,尤其在当录入的信息存在歧义时,银行系统会将出现歧义的信息处理为错误的分词,出错率较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客户地址信息的分词处理方法和系统,以实现将人工录入的客户地址信息规范化,从而提高银行系统对客户地址信息的识别率,以提高银行系统的分词准确性。技术方案如下:
基于本发明的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客户地址信息的分词处理方法,预先存储有用于定义所有行政区域的代码的行政区域匹配清单,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
将所述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进行处理,以获取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
按照最长匹配原则,将所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各个子地址信息分别与所述行政区域匹配清单进行匹配;
当所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第一子地址信息与所述行政区域匹配清单中的第一行政区域匹配,且匹配结果唯一时,确定所述第一子地址信息的第一代码;其中所述第一代码与所述第一行政区域对应;
获取所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所有子地址信息的代码,生成规范化的客户地址信息。
优选地,所述将所述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进行处理,以获取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包括:
将所述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全角字符转换为半角字符;
将所述当前待处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分隔符去掉。
优选地,所述规范化的客户地址信息包括符合预设规则的客户地址信息;
所述预设规则包括国家、省、市、区县。
优选地,还包括:
当所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第二子地址信息与所述行政区域匹配清单中的至少两个行政区域匹配,匹配结果不唯一时,确定所述第二子地址信息的国家代码。
优选地,还包括:
当所述符合处理标准的客户地址信息中的第三子地址信息与所述行政区域匹配清单中的任意一个行政区域均不匹配时,不处理所述第三子地址信息。
优选地,还包括:
将所述第三子地址信息中之前包括的分隔符还原。
优选地,还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76979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模板文档自动生成方法
- 下一篇:复杂对象的参数辨识方法和装置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