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777499.1 | 申请日: | 2015-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0752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9 |
发明(设计)人: | 黄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G02B27/26;G03B35/2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王玉双;李岩 |
地址: | 中国台湾***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角影像 微光 偏折板 角度放大 菲涅耳透镜 投影镜头 显示装置 扩散板 夹设 屏幕 影像 垂直 视角方向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投影镜头,提供一初始影像;
一菲涅耳透镜;
一角度放大屏幕;
一垂直扩散板:以及
一第一微光偏折板;
其中,该第一微光偏折板夹设于该菲涅耳透镜与该角度放大屏幕之间,该角度放大屏幕夹设于该第一微光偏折板与该垂直扩散板之间,该初始影像被该第一微光偏折板转向而成为一第一视角影像以及一第二视角影像,该第一视角影像以及该第二视角影像的视角方向皆不相同,该第一微光偏折板包括一第一光偏折区以及一第二光偏折区;
第二微光偏折板,该第二微光偏折板夹设于该第一微光偏折板与该角度放大屏幕之间,该第二微光偏折板包括一第一子光偏折区以及一第二子光偏折区;
其中,该第一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光偏折区的光偏折能力为(-2,+2),该第一子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子光偏折区的光偏折能力为(-1,+1)。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初始影像经过该第一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光偏折区而被转向成为该第一视角影像以及该第二视角影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光偏折区沿一第一方向排列,该第一方向为水平方向。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光偏折区沿一第一方向排列,该第一方向与一水平方向之间的夹角为45度。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视角影像被该第二微光偏折板转向而成为一第一子视角影像以及一第二子视角影像,该第二视角影像被该第二微光偏折板转向而成为一第三子视角影像以及一第四子视角影像,其中,该第一子视角影像、该第二子视角影像、该第三子视角影像以及该第四子视角影像的视角方向皆不相同。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视角影像经过该第一子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子光偏折区而被转向成为该第一子视角影像以及该第二子视角影像,该第二视角影像经过该第一子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子光偏折区而被转向成为该第三子视角影像以及该第四子视角影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光偏折区沿一第一方向排列,该第一子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子光偏折区沿一第二方向排列,该第一方向与该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45度。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微光偏折板更包括一第三光偏折区,该第二微光偏折板更包括一第三子光偏折区,该第一光偏折区、该第二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三光偏折区沿一第一方向排列,该第一子光偏折区、该第二子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三子光偏折区沿一第二方向排列,该第一方向与该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45度。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微光偏折板更包括一第三子光偏折区以及一第四子光偏折区,该第一光偏折区以及该第二光偏折区沿一第一方向排列,该第一子光偏折区、该第二子光偏折区、该第三子光偏折区以及该第四子光偏折区沿一第二方向排列,该第一方向与该第二方向之间的夹角为45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777499.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