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装置、设备以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782445.4 | 申请日: | 2015-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119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0 |
发明(设计)人: | 关海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格瑞雅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74 | 分类号: | B01D53/74;B01D53/76;B01D53/58;B01D53/52;B01D53/54;B01D53/48;B01D53/7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215313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微波 设备 异味 处理 装置 以及 方法 | ||
1.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玻璃壳体,玻璃壳体内设置有水银,玻璃壳体的厚度为1~3毫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壳体为石英玻璃壳体。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壳体为圆柱形玻璃壳体,玻璃壳体上设置有壳体支架。
4.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玻璃壳体,玻璃壳体内设置有水银,玻璃壳体的厚度为1~3毫米;水银经微波照射后产生紫外线,空气中的氧气经紫外线照射后生成臭氧,臭氧以及空气中的水分子经紫外线照射后生成氢自由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壳体为石英玻璃壳体。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用于微波设备的异味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壳体为圆柱形玻璃壳体,玻璃壳体上设置有壳体支架。
7.异味处理设备,包括微波发生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微波发生器外侧的玻璃壳体,玻璃壳体内设置有水银,玻璃壳体的厚度为1~3毫米。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异味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壳体为石英玻璃壳体。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异味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壳体为圆柱形玻璃壳体,玻璃壳体上设置有壳体支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昆山格瑞雅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昆山格瑞雅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782445.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