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五香回味鸡爪的制作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802781.0 | 申请日: | 2015-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259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7 |
发明(设计)人: | 周玉洪;魏永香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盛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50 | 分类号: | A23L13/50;A23L13/20;A23L13/70;A23L13/40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梁展湖 |
地址: | 40152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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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五香 回味 制作方法 | ||
1.一种五香回味鸡爪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将原料鸡爪洗净沥水;
2)将洗净后的鸡爪放入浸泡液中,在0—10℃温度下浸泡1-3小时;浸泡液包括料酒、生姜、大葱、白糖、盐和水,按照1—10:1—5:1—5:0.5—2:5—15:100质量比配制浸泡液;
3)将浸泡液中浸泡后的鸡爪,在30—50℃温度范围内,烘烤0.5—1小时;
4)将烘烤后的鸡爪,放入煮制容器的煮卤液中,进行煮卤,时间2—5小时;所述的煮卤液,包括三奈、八角、花椒、茴香、甘草、肉桂、味精、盐、糖和料酒,三奈、八角、花椒、茴香、甘草、肉桂都是粉末,预先制作成粉末状,其重量含量范围为,三奈0.1-0.3、八角0.1-0.3、花椒0.05-0.1、茴香0.5-1、甘草2-4、肉桂0.1-0.5、味精2-6、盐6-10、糖0.5-1、料酒2-4,预先炒制2-5分钟的三奈、八角、花椒、茴香、甘草、肉桂,连同味精、盐、糖和料酒加入水中,制作成煮卤液;
5)将煮卤后的鸡爪沥干,在30—50℃温度烘烤,时间为0.1—1小时,制得本发明的五香回味鸡爪休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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