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废活性炭再生处理方法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510872575.7 申请日: 2015-12-02
公开(公告)号: CN105289563B8 公开(公告)日: 2018-07-31
发明(设计)人: 魏陈福 申请(专利权)人: 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B01J20/34 分类号: B01J20/34;B01J20/20
代理公司: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代理人: 杨海军
地址: 224403 江苏***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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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活性炭 再生 处理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废活性炭再生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储存

将袋装的废活性炭料放入标准原料仓库内进行密闭储存,放置时间为2~3周;所述标准原料仓库通过抽真空机抽出库内的气体使仓库内呈微负压;在标准原料仓库的上方设有吸风口与抽风机,由抽风机将库内散发的废气经吸风口抽至废气收集仓;在标准原料仓库的底部设有导液沟与渗滤液收集池;

(2)预处理

将经过上述步骤(1)储存放置后的袋装废活性炭料移入微负压预处理仓库,开袋后将废活性炭填入燃烧罐,并将填好后的燃烧罐有序叠码在窑车上;所述燃烧罐由耐火材料烧制而成;预处理仓库的上方设有吸风口与抽风机,由抽风机将库内散发的废气经吸风口抽至废气收集仓;

(3)热力制取

选用生物质燃料,通过燃烧设备分段为隧道窑炉高温活化区提供热力供源;

(4)焙烧

将上述步骤(2)中载满原料罐的窑车推入隧道窑炉,进入焙烧处理;所述窑炉两端设有密闭门,当窑车推进或推出后自动密闭炉门;整个焙烧阶段包括干燥阶段、炭化阶段、活化阶段和冷却阶段;

干燥阶段:将窑车推至隧道窑炉前部的低、中温区,控制温度在300~700℃,干燥时间为5~7小时;

炭化阶段:干燥阶段完成后,将窑车向前推送至隧道窑炉中部的高温区,由上述步骤(3)所提供 的热力供源,持续升温,控制炉内温度在800~1100℃,炭化时间为6~10小时;

活化阶段:炭化阶段完成后,将窑车向前推送至隧道窑炉中部点燃段,仍采用步骤(3)所提供的热力供源,使隧道窑炉内温度保持在1200~1300℃,活化时间为8~10小时;

冷却阶段:活化阶段完成后,将窑车向前推送至隧道窑炉尾部的冷却区,冷却时间为3~5小时,使耐火燃烧罐内的活性炭逐渐降温,并按序推送至窑炉尾部出口,准备出炉;

(5)后处理及包装

将上述步骤(4)出炉冷却后的活性炭通过窑车输送至装卸平台,倒罐卸料,经送风系统送入容器内混合,并进行过磅分装制备得到再生活性炭成品;

步骤(4)隧道窑炉尾部冷却区产生的烟气全部引入燃烧室充分燃烧,然后将燃烬后的烟气送入冷却器中,由冷却器夹套中的水吸收烟气热量,使烟气冷却,再将冷却后的烟气送入粉末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对烟气中的余量有机物进行混合吸附,将吸附饱和后的活性炭进行回收,并用于二次再生,烟气被混合吸附后再次经水幕除尘,同时通过酸碱处理,待各项指标参数达标后,通过烟囱排放;

步骤(1)和步骤(2)收集仓中的废气和步骤(4)隧道窑炉中部高温区产生的烟气引入到隧道窑炉中部的点燃段;

步骤(3)中所述的燃烧设备为生物质颗粒燃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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