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895021.9 | 申请日: | 2015-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7654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安炳宰;孙愍熙;白周铉;李奉俊;郑之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9 | 分类号: | G02F1/1339;G02F1/134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翟然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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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第一基板;
第二基板,设置为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
光屏蔽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其中之一上并且依次限定在第一方向上彼此相邻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像素区域;以及
第一间隔物,设置在所述第一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二像素区域之间的所述光屏蔽部分上;
第二间隔物,设置在所述第二像素区域和所述第三像素区域之间的所述光屏蔽部分上;
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与所述第一像素区域间隔开第一间距并且与所述第二像素区域间隔开第二间距,
所述第二间隔物与所述第二像素区域间隔开第三间距并且与所述第三像素区域间隔开第四间距,以及
所述第三间距大于所述第一间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所述其中之一的下部分中,所述第一间距大于所述第二间距。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所述第二间距从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所述其中之一的中心部分到所述下部分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所述第一间距从所述中心部分向所述下部分增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所述其中之一的上部分中,所述第二间距大于所述第一间距。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所述第一间距从中心部分到所述上部分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所述第二间距从所述中心部分向所述上部分增加。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中心部分中,所述第一间距与所述第二间距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上部分、下部分和所述中心部分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间距的总和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光屏蔽部分是黑矩阵。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间隔物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其中之一上,并且朝向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中面对所述第一和第二间隔物的另一个突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间隔物中的每个包括主间隔物和子间隔物,
其中所述主间隔物与面对所述主间隔物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接触,所述子间隔物与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中的另一个间隔开。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主间隔物具有与所述子间隔物的高度不同的高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主间隔物具有比所述子间隔物的高度低的高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主间隔物具有比所述子间隔物的上和下表面大的上和下表面。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主间隔物和所述子间隔物的所述上和下表面具有圆形形状。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像素电极,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上;
公共电极,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的其中之一上;以及
液晶层,插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基板之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像素电极的一部分设置在所述像素区域中,所述像素电极的另一部分设置为交叠所述光屏蔽部分。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像素电极的设置在所述像素区域中的所述部分大于所述像素电极的交叠所述光屏蔽部分的所述另一部分。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公共电极的至少一部分交叠所述像素电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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