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和该电池用的正极活性物质有效
申请号: | 201510902543.7 | 申请日: | 2015-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030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5 |
发明(设计)人: | 坂秀之;高桥庆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8 | 分类号: | H01M10/058;H01M4/505;H01M4/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航;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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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正极 活性 物质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具备正极、负极和非水电解质,
所述正极包含正极活性物质,
所述正极活性物质由作为构成元素至少包含锂、镍、钴、锰和钨的粒子状的锂复合氧化物、和形成于该锂复合氧化物的表面的氧化镍层构成,
在将构成所述锂复合氧化物的除了锂以外的金属元素设为100mol%时,所述钨的比例为0.05mol%以上、2mol%以下,
在将所述锂复合氧化物设为100质量份时,所述氧化镍的含量为0.01质量份以上、2质量份以下,
在将所述氧化镍层的整体设为100质量%时,所述氧化镍的比例为90质量%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所述锂复合氧化物由以下的通式(I)表示:
Li1+αNixCoyMnzWβAγO2 (I)
其中,-0.05≤α≤0.2,0.9≤x+y+z+β+γ≤1.1,0.3≤x≤0.7,0.1≤y≤0.4,0.1≤z≤0.4,0.0005≤β≤0.02,0≤γ≤0.02,A不存在、或者为选自Na、Mg、Al、Ca、Ti、Fe、V、Cr、Zr、Nb、Mo、Hf和Ta中的1种或2种以上的元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所述通式(I)中的所述γ为0。
4.根据权利要求1~3的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所述氧化镍层的基于电子显微镜观察测得的平均厚度为1nm以上、10nm以下。
5.一种正极活性物质,是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的正极活性物质,由作为构成元素至少包含锂、镍、钴、锰和钨的粒子状的锂复合氧化物、和形成于该锂复合氧化物的表面的氧化镍层构成,
在将构成所述锂复合氧化物的除了锂以外的金属元素设为100mol%时,所述钨的比例为0.05mol%以上、2mol%以下,
在将所述锂复合氧化物设为100质量份时,所述氧化镍的含量为0.01质量份以上、2质量份以下,
在将所述氧化镍层的整体设为100质量%时,所述氧化镍的比例为90质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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