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紧急通报装置以及紧急通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937289.4 | 申请日: | 2015-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0192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06 |
发明(设计)人: | 佐藤芳广;铃木秀夫;赤尾弘;荻岛清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7G1/00 | 分类号: | G07G1/00;G07G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范胜杰;文志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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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紧急通报装置 判定单元 通报 收纳 拍摄单元 拍摄图像 判定结果 通报单元 现金抽屉 紧急状态 判定 发送 拍摄 现金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紧急通报装置以及紧急通报方法。本发明的紧急通报装置具备:判定单元,其根据在收纳现金的现金抽屉被打开的期间由拍摄单元拍摄到的拍摄图像来判定紧急状态;以及通报单元,其根据所述判定单元的判定结果,向预先设定的通报目的地发送紧急通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紧急通报装置以及紧急通报方法。
背景技术
以往,已知从拍摄物品得到的图像数据中提取该对象物的特征量,将其与预先准备的对照用数据(特征量)进行比较,来识别该物品的种类等的与通用对象识别有关的技术。并且,提出了一种将该通用对象识别的技术用于蔬果等商品的识别,来对识别出的商品进行销售登记的商品登记装置(参照日本专利第5518918号公报)。
此外,以往,在设置有商品登记装置的店铺中,从预防犯罪的观点出发进行了各种应对。例如,一般已知的有在店铺内设置防盗摄像机或防盗铃,或者店员持有报警器。
然而,防盗摄像机的设置虽然具有抑制抢劫等犯罪的效果,并且在所拍摄的影像成为犯罪的证据资料这一点上有效,但在实际进行犯罪时,无法立即且确实地向外部联络此事件。
另一方面,在实际进行抢劫等犯罪时,防盗铃的设置或持有报警器能够立即且确实地向外部联络此事件,但是当犯人发现操作防盗铃等的意图时,有可能施加伤害。此外,在犯人预先知道防盗铃等的存在或其操作方法时,犯人有可能阻碍防盗铃等的操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课题在于通过隐秘性高的操作进行紧急通报。
本发明的紧急通报装置具备:判定单元,其根据在收纳现金的现金抽屉被打开的期间由拍摄单元拍摄到的拍摄图像来判定紧急状态;以及通报单元,其根据所述判定单元的判定结果,向预先设定的通报目的地发送紧急通报。
根据本发明,能够通过隐秘性高的操作进行紧急通报。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外观立体图。
图2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概要结构图。
图3是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逻辑框图。
图4示例了一流程图,该流程图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商品登记处理的全体动作。
图5A~图5C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处理的画面迁移的例子。
图6示例了一流程图,该流程图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紧急通报处理的全体动作。
图7A~图7C表示第1实施方式的紧急通报处理的画面例子,图7A表示对最高面额纸币进行了拍摄的情况,图7B表示对犯罪所使用的物品进行了拍摄的情况,图7C表示对操作员(店员)持有的状态下的最高面额纸币进行了拍摄的情况。
图8是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逻辑框图。
图9示例了一流程图,该流程图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商品登记装置的紧急通报处理的全体动作。
图10A~图10C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紧急通报处理的画面例子,图10A表示对张开双手的状态进行了拍摄的情况,图10B表示对握住双手进行了拍摄的情况,图10C表示对使手向左右移动的动作进行了拍摄的情况。
图11是表示变形例的商品登记装置的外观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适当的附图,详细说明用于实施本发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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