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象处理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1001242.3 | 申请日: | 2015-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198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21 |
发明(设计)人: | 过一;张鹏;冯静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62 | 分类号: | G06F21/62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11477 | 代理人: | 代治国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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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对象 处理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对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从至少两个对象中,确定出目标对象,先根据显示指令显示目标对象;
监测是否接收到限制显示指令,所述监测是否接收到限制显示指令,包括:判断对象限制模块是否接收到对象限制操作;当所述对象限制模块接收到所述对象限制操作时,生成所述限制显示指令,其中,所述对象限制操作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操作:点击所述对象限制模块、按照第一预设方向滑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中输入用于限制所述目标对象的第一预设手势、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中输入用于限制所述目标对象的第一密码;
当接收到所述限制显示指令后,将已显示的所述目标对象限制为可显示对象,使得其他对象被限制为当前非显示对象;
显示所述可显示对象且用户无法翻阅、查看当前非显示对象,其中,所述其他对象包括:当前设备中预存储的除所述目标对象之外的对象;
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监测到与所述限制显示指令相应的解除限制指令之后,将所述其他对象恢复为可显示对象;
判断是否监测到用于显示所述其他对象的显示指令;
当监测到用于显示所述其他对象的显示指令时,显示所述其他对象;
其中,所述目标对象是某一图库中的某些图像时,该其他对象是该图库中的剩余图像、或者该图库的主界面;目标对象是某一视频文件夹中的某个视频时,该其他对象是该视频文件夹中的其他视频、或者该视频文件夹的主界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显示所述可显示对象时,监测到对所述可显示对象的操作动作;
获取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确定是否响应所述操作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确定不响应所述操作动作时,确定与所述身份识别标识相应的操作权限;
将所述操作权限进行显示,以提示所述用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监测到与所述限制显示指令相应的解除限制指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对象限制模块是否接收到解除限制操作;
当所述对象限制模块接收到所述解除限制操作时,生成所述解除限制指令,其中,所述解除限制操作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操作:点击所述对象限制模块,按照第二预设方向滑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中输入用于解除限制所述目标对象的第二预设手势、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中输入用于解除限制所述目标对象的第二密码。
5.一种对象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从至少两个对象中,确定出目标对象,先根据显示指令显示目标对象;
第一监测模块,用于监测是否接收到限制显示指令;
第一处理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限制显示指令后,将已显示的目标对象限制为可显示对象,使得其他对象被限制为当前非显示对象;
第一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可显示对象且用户无法翻阅、查看当前非显示对象,其中,所述其他对象包括:当前设备中预存储的除所述目标对象之外的对象;
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处理模块,在监测到与所述限制显示指令相应的解除限制指令之后,将所述其他对象恢复为可显示对象;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监测到用于显示所述其他对象的显示指令;
第四显示模块,用于当监测到用于显示所述其他对象的显示指令时,显示所述其他对象;
其中,所述目标对象是某一图库中的某些图像时,该其他对象是该图库中的剩余图像、或者该图库的主界面;目标对象是某一视频文件夹中的某个视频时,该其他对象是该视频文件夹中的其他视频、或者该视频文件夹的主界面;
所述第一监测模块包括:
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对象限制模块是否接收到对象限制操作;
生成子模块,用于当所述对象限制模块接收到所述对象限制操作时,生成所述限制显示指令,其中,所述对象限制操作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操作:点击所述对象限制模块、按照第一预设方向滑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中输入用于限制所述目标对象的第一预设手势、在所述对象限制模块中输入用于限制所述目标对象的第一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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