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企业漏税监控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1001380.1 | 申请日: | 2015-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347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07 |
发明(设计)人: | 哈达;任钦正;潘竞旭;张莹;谢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66 | 代理人: | 方艳辉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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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企业 漏税 监控 方法 装置 | ||
1.一种企业漏税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获取步骤,从税务机关的税控库中调取待查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开具的进销项发票明细;
应纳税额计算步骤,根据调取的所述进销项发票明细确定待查企业的应纳税额;
处理步骤,从税务机关的税控系统中调取待查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的申报税额,并将申报税额与应纳税额进行比较,当申报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确定待查企业为漏税企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企业漏税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纳税额计算步骤进一步包括:
根据调取的所述进销项发票明细确定待查企业的综合毛利率;
根据毛利率确定待查企业的应纳税额。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企业漏税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添加步骤,当确定待查企业为漏税企业时,将该企业添加入漏税企业信息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企业漏税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报警步骤,当确定待查企业为漏税企业时,向税务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5.一种企业漏税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从税务机关的税控库中调取待查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开具的进销项发票明细;
应纳税额计算模块,用于根据调取的所述进销项发票明细确定待查企业的应纳税额;
处理模块,用于从税务机关的税控系统中调取待查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的申报税额,并将申报税额与应纳税额进行比较,如果申报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则确定待查企业为漏税企业;否则,确定待查企业为未漏税企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企业漏税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纳税额计算模块进一步包括:
毛利率获取子模块,用于根据调取的所述进销项发票明细确定待查企业的综合毛利率;
应纳税额计算子模块,用于根据毛利率确定待查企业的应纳税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企业漏税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添加装置,用于当确定待查企业为漏税企业时,将该企业添加入漏税企业信息库。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企业漏税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报警装置,用于当确定待查企业为漏税企业时,向税务系统发出报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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