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511006246.0 | 申请日: | 2015-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312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金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1 | 分类号: | G06F21/31;G06F21/4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68 | 代理人: | 王永文;刘文求 |
地址: | 516006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移动 终端 屏幕 解锁 方法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 法、系统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为了保护用户的隐私,现有的移动设备都设置有锁屏密码,锁屏密码的形式多种 多样,譬如字符密码、图案密码等。在移动设备使用时,特别是使用手机时会有这样的情况: 用户把自己的手机解锁后借给别人,但是手机上有锁屏密码,别人在使用借用的手机过程 中,如果手机锁屏了,还需要向手机主人询问密码或者让机主进行解锁,然后才能继续使 用。因此,在上述情况下,都给手机机主和手机借用人带来不便。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 锁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通过在移动终端中设置一特殊的解锁密码,并为这个密码设置定 时器,则当移动终端的借用人输入该特殊密码后,在定时器超时时间内借用人可以多次使 用该密码进行解锁,为用户提供方便。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其中,包括:
A、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一定时器;
B、移动终端中接收用户操作设置用于屏幕解锁一默认解锁密码和一特殊解锁密码,并 为所述特殊解锁密码设定一有效时长,同时自动将预设定时器的超时时间设置为所述有效 时长;
C、当移动终端接收用户操作第一次在屏幕上输入所述特殊密码,则屏幕解锁;
D、当屏幕解锁时,启动所述定时器,并判断所述定时器是否达到超时时间;
E、当所述定时器达到超时时间,则判定所述特殊密码失效,所述特殊密码不能用于屏 幕解锁。
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其中,所述步骤E还包括:
E1、当判定出所述定时器未达到超时时间,则判定所述特殊密码有效,移动终端仍能接 收用户输入特殊密码进行屏幕解锁。
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其中,所述有效时长为10分钟。
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其中,所述默认密码与特征密码不相同,可 以为字符密码或图案密码,并且所述默认密码、特征密码及有效时长可以根据用户需要进 行设置。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包括:
定时器预先设置模块、用于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一定时器;
密码与有效时长设置模块、用于移动终端中接收用户操作设置用于屏幕解锁一默认解 锁密码和一特殊解锁密码,并为所述特殊解锁密码设定一有效时长,同时自动将预设定时 器的超时时间设置为所述有效时长;
屏幕解锁模块、用于当移动终端接收用户操作第一次在屏幕上输入所述特殊密码,则 屏幕解锁;
定时器启动与超时判断模块、用于当屏幕解锁时,启动所述定时器,并判断所述定时器 是否达到超时时间;
特殊密码判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定时器是否超时来判断所述特殊密码是否失效。
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系统,其中,所述特殊密码判定模块还包括:
特殊密码失效判定单元,用于当所述定时器达到超时时间,则判定所述特殊密码失效, 所述特殊密码不能用于屏幕解锁;
特殊密码有效判定单元,用于当判定出所述定时器未达到超时时间,则判定所述特殊 密码有效,移动终端仍能接收用户输入特殊密码进行屏幕解锁。
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系统,其中,所述有效时长为10分钟。
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系统,其中,所述默认密码与特征密码不相同,可 以为字符密码或图案密码,并且所述默认密码、特征密码及有效时长可以根据用户需要进 行设置。
一种移动终端,其中,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系统。
本发明所提供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系统及移动终端,使移动终端增 加了新功能:可根据用户需要设置一特殊密码,当移动终端被借用后,借用人在有效时间内 可多次使用该特殊密码进行解锁,为用户提供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中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方法的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中基于移动终端的屏幕解锁系统的模块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1006246.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