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11010795.5 | 申请日: | 2015-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2311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2 |
发明(设计)人: | 林子涵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子涵 |
主分类号: | B62J3/00 | 分类号: | B62J3/00 |
代理公司: | 泉州市博一专利事务所35213 | 代理人: | 洪渊源,潘文林 |
地址: | 3620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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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出 笛声 自行车 | ||
1.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横向安置于车头的行车把手,该行车把手的一侧向前设置有一集风部,另一侧向后设置有一排风部,所述行车把手内设置有一容置腔体,该容置腔体一端与所述集风部相连通,另一端与所述排风部相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把手在朝后侧位置开设有复数个间隔布置且同时与所述容置腔体相连通的排风孔 。
3.如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孔呈圆形、椭圆形或者矩形布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孔上还设置有用于控制其出风量的帽盖。
5.如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集风部包括一集风口、由集风口向后延伸的第一筒状空间以及位于该第一筒状空间下方的第一车把套管,所述第一筒状空间与第一车把套管相连通,所述第一车把套管可转动地套设于所述行车把手的一端并且与所述容置腔体相连通。
6.如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部包括一排风口、由排风口向前延伸的第二筒状空间以及位于该第二筒状空间下方的第二车把套管,所述第二筒状空间与第二车把套管相连通,所述第二车把套管可转动地套设于所述行车把手的一端并且与所述容置腔体相连通。
7.如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排风孔呈等间隔布置。
8.如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车架、可转动地安装于车架上的前轮和后轮,所述后轮包括轮胎、封闭轮毂以及位于该封闭毂中心处的心轴部,所述封闭轮毂上设置有复数个横向朝外延伸的金属凸块,所述车架在该金属凸块旋转运动的轨迹位置设置有至少一簧片,该簧片与所述封闭轮毂的间距略小于所述金属凸块的长度。
9.如权利要求8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包括一由座椅下方延伸至心轴部的第一支架,该第一支架在朝向封闭轮毂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一所述簧片。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一种可发出笛声的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包括一由曲柄安装处延伸至心轴部的第二支架,该第二支架在朝向封闭轮毂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另一所述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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