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金属催化剂的再生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1017814.7 | 申请日: | 2015-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137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24 |
发明(设计)人: | 徐维林;阮明波;刘京;宋平;李二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01J23/90 | 分类号: | B01J23/90;B01J23/94;B01J23/96;B01J38/02;B01J38/04 |
代理公司: | 长春菁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2210 | 代理人: | 南小平 |
地址: | 130022 吉林***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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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金属催化剂 再生 方法 | ||
1.一种金属催化剂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将烧结失活的金属催化剂与高温可分解为含氮气体的含氮化合物混合均匀,再将得到的混合物放置于管式炉中,在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高温煅烧,即得到再生的金属催化剂;
所述高温可分解为含氮气体的含氮化合物为尿素或三聚氰胺;
所述高温煅烧的温度为900℃~1000℃;
所述金属催化剂为Fe、Co、Ni、Cu、Pt、Pd、Au、Ru或Ag金属粒子催化剂,或负载上述金属的载体负载型催化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载体负载型催化剂的载体为活性炭、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或二氧化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催化剂与高温可分解为含氮气体的含氮化合物的质量比例为0.1 ~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煅烧的时间为0.5~5小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气体为氩气或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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