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1026625.6 | 申请日: | 2015-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303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发明(设计)人: | 郑长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贝尔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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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手机 视频 监控 系统 | ||
1.一种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监控手机、远程用户端和云存储服务器,所述监控手机为具有视频采集功能的手机,所述监控手机采用WIF网络通过路由器接入互联网,或采用移动网络通过移动通讯基站接入互联网,所述监控手机通过互联网与云存储服务器相连用于把监控数据存入云存储服务器,所述远程用户端与互联网相连用于实时浏览监控手机的监控画面或读取云端存储服务器的监控数据,所述远程用户端为电脑或用户手机。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手机上连接有用于触发监控功能开启或关闭的监控探测器。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探测器通过数据线或者无线通讯与监控手机相连,所述无线通讯为Wifi通讯或蓝牙通讯。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探测器为红外人体探测器、声感探测器和门磁开关的一种或几种。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手机上还连接有用于提示或报警的语音报警器。
6.按照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基于手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手机设置在云台上,所述云台为固定区域监控的固定云台或可自动调整监控角度或区域的电动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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