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分享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1033959.6 | 申请日: | 2015-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5371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3 |
发明(设计)人: | 曾元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955 | 分类号: | G06F16/955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黄威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 分享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信息分享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对第一信息的分享指令;判断所述第一信息是否有匹配的第二信息;若无匹配的所述第二信息,则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分享;若有匹配的所述第二信息,则根据所述第二信息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修改,以生成第三信息;以及对所述第三信息进行分享。本发明的通过获取与分享的第一信息匹配的第二信息,并通过所述第二信息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修改,以生成第三信息并分享所述第三信息的方式,对分享的第一信息进行了修改,使得网络分享功能不再限于用户访问什么网址,就只能分享什么网址的内容,这就大大增强了网络分享的功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讯信息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信息分享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移动互联网上的信息越来越丰富,移动终端上网的用户越来越多,移动互联网经济的前景正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与此同时,各种企业和团体开始利用移动互联网这个工具来为自己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或者直接利用移动互联网来创造商业价值。例如我们经常看到的各个实体的WAP网站、移动互联网广告以及移动终端支付系统等。
现有的移动终端依靠网络技术设有分享功能,用户使用分享功能可以将很多信息向大家进行分享。分享的原理上,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的接口进行分享,如QQ、微信和新浪微博等,都提供了分享的接口,根据这些接口的调用规则,我们可以转发分享的各种内容,分享内容可以包含分享文字、分享链接、分享图片、分享视频以及分享音乐等。
然而一般来说,传统的分享方式,是直接执行分享指令,将分享内容转发至第三方平台。随着分享内容的逐渐累积,这种分享方式过于单一,并不能为用户带来附加价值,甚至可能因为包含过多无用的信息,而影响用户的阅读时间和网络流量,既不利于分享内容的传播,也不利于用户的阅读体验。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分享的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网络分享的方式过于单一、不能为用户带来附加价值,甚至可能因为包含过多无用的信息,而影响用户的阅读时间和网络流量,既不利于分享内容的传播,也不利于用户的阅读体验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给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信息分享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接收对第一信息的分享指令;
判断所述第一信息是否有匹配的第二信息;
若无匹配的所述第二信息,则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分享;
若有匹配的所述第二信息,则根据所述第二信息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修改,以生成第三信息;以及
对所述第三信息进行分享。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给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信息分享的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对第一信息的分享指令;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第一信息是否有匹配的第二信息;
第一分享模块,用于若无匹配的所述第二信息,则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分享;
修改模块,用于若有匹配的所述第二信息,则根据所述第二信息对所述第一信息进行修改,以生成第三信息;以及
第二分享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三信息进行分享。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103395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