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光纤配线箱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46789.4 | 申请日: | 2015-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398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1 |
发明(设计)人: | 汤刘伟;李中勋;邵海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6/44 | 分类号: | G02B6/44;G02B6/25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达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张约宗;张秋红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纤 配线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设备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光纤配线箱。
背景技术
现大多的光纤配线箱的容量和尺寸成正比,配线容量越大,光纤配线箱的外形尺寸也要求越大,但箱体内的空间利用不充分,造成了空间的浪费。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光纤配线箱。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光纤配线箱,包括箱体以及设置在所述箱体内的第一熔接单元和第二熔接单元;
所述箱体包括底壁、以及两相对的第一侧壁、第二侧壁,所述箱体与所述底壁相对的一侧形成有开口;
所述第一熔接单元包括在所述底壁内侧向所述开口一侧层叠,且依次向所述第一侧壁同向错位设置的若干第一熔接盘;
所述第二熔接单元偏离所述底壁设置在所述第一熔接单元与所述第二侧壁相对一侧,并与所述第一熔接单元错位设置,在所述第二熔接单元和所述底壁之间形成用于供所述第一熔接单元的光纤固定的光纤固定区;
所述第二熔接单元包括可由所述开口向所述箱体外翻转地设置在所述箱体上的支撑件和层叠设置在所述支撑件上的若干第二熔接盘。
优选地,所述若干第二熔接盘向所述开口一侧层叠,并依次向所述第一侧壁一侧错位设置。
优选地,所述支撑件包括支撑部和倾斜部,所述支撑部与所述箱体的内侧底面相对间隔设置,所述倾斜部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与所述第一熔接单元对应的一端,朝向所述开口一侧伸出并向所述第一侧壁倾斜设置,所述若干第二熔接盘层叠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上,且可向所述开口一侧翻转地与所述倾斜部连接。
优选地,在所述支撑部和所述倾斜部的夹角之间形成有与所述第二熔接盘并排的尾纤存储区。
优选地,所述第二熔接单元还包括和所述第二熔接盘并排设置在所述支撑部上的若干适配器。
优选地,所述支撑部上形成有位于所述第二熔接盘与所述第二侧壁之间的第二过纤区,所述第二过纤区内设有若干过线圈。
优选地,所述底壁内侧设有支撑架,所述支撑部可向所述开口一侧翻转地设置在所述支撑架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熔接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壁内侧向所述开口伸出,并向所述第一侧壁倾斜设置的安装架,所述安装架设置在所述第一熔接盘和第一侧壁之间,各所述第一熔接盘可向所述开口一侧翻转地与所述安装架配合。
优选地,所述倾斜部和所述安装架的倾斜角度均为45度。
优选地,所述第二熔接盘上设有光分路器。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光纤配线箱,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让第一熔接盘错位设置和第二侧壁之间形成一个供第二熔接单元设置的空间,第二熔接单元可向开口一侧翻转,既增加了空间走纤,又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和维护,使箱体内的空间得到充分利用,增加了光纤配线箱的容量。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光纤配线箱的第二熔接单元翻转后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光纤配线箱的另一角度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个优选实施例中的光纤配线箱包括箱体10、箱盖20、以及设置在箱体10内的第一熔接单元30和第二熔接单元40。箱体10包括底壁11以及两相对的第一侧壁12、第二侧壁13,箱体10与底壁11相对的一侧形成有开口14,箱盖20盖合在开口14上。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熔接单元30包括在底壁11内侧相开口14一侧层叠,且依次向第一侧壁12同向错位设置的若干第一熔接盘31,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熔接盘31也可包括其他类型的配线盘。
进一步地,第二熔接单元40偏离底壁11设置在第一熔接单元30与第二侧壁13相对一侧,并与第一熔接单元30错位设置,在第二熔接单元40和底壁11之间形成用于供第一熔接单元30的光纤固定的光纤固定区15。第二熔接单元40包括可由开口14向箱体10外翻转地设置在箱体10上的支撑件41和层叠设置在支撑件41上的若干第二熔接盘42,第二熔接盘42上设有光分路器,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将光分路器取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04678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