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铅蓄电池用板栅、极板、极板群和铅蓄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70114.3 | 申请日: | 2015-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643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8 |
发明(设计)人: | 徐桂国;白春宇;下池和德;佐佐木健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蓄电池(沈阳)有限公司;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73 | 分类号: | H01M4/73;H01M4/14;H01M2/26;H01M10/14;H01M10/0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陈建全 |
地址: | 110141 辽宁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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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蓄电池 用板栅 极板 | ||
1.一种铅蓄电池用板栅,其特征在于,极耳的宽度方向的中心位置离所述板栅的宽度方向的较近一端边缘的距离a与所述板栅的宽度W的比值a/W为0.29~0.34,所述极耳的宽度b与所述板栅的宽度W的比值b/W为0.14~0.20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板栅,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a/W为0.31~0.3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板栅,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b/W为0.15~0.18。
4.一种铅蓄电池用极板,其包含板栅和由该板栅保持的活性物质层,其特征在于,极耳的宽度方向的中心位置离所述极板的宽度方向的较近一端边缘的距离a与所述极板的宽度W的比值a/W为0.29~0.34,所述极耳的宽度b与所述极板的宽度W的比值b/W为0.14~0.20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a/W为0.31~0.33。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b/W为0.15~0.18。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极板为正极板或负极板。
8.一种铅蓄电池用极板群,其由多片正极板和多片负极板隔着隔板交替重叠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板为权利要求4~6任一项中所述的极板,所述负极板的极耳的宽度方向的中心位置离所述负极板的宽度方向的较近一端边缘的距离a与所述负极板的宽度W的比值a/W为0.34以下,所述负极板的极耳的宽度b与所述负极板的宽度W的比值b/W为0.205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群,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板的所述比值a/W为0.29~0.34。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群,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板的所述比值a/W为0.31~0.33。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项中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群,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板的所述比值b/W为0.14~0.205。
12.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项中所述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群,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板的所述比值b/W为0.15~0.18。
13.一种铅蓄电池,其具有多个单元电池,该单元电池是通过极板群与电解液一起收纳在单元电池室中而形成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极板群是权利要求8~12中任一项所述的极板群。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铅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极板群中极板的宽度W与所述单元电池室的宽度Q的比值W/Q为0.89~0.93。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铅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比值W/Q为0.9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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