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77793.7 | 申请日: | 2015-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219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9 |
发明(设计)人: | 横田伴义;外山孝道;中山荣二;岩田和隆;平井升一;野田贵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工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严星铁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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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工具 | ||
1.一种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具有:
利用从电源供给的电力起动的马达;
指示上述马达的起动/停止的操作部;
读取认证用信息的读取部;以及
基于由上述读取部读取的上述认证用信息进行认证的认证部,
在利用上述认证部进行了上述认证的情况下,上述马达能起动,
具有即使在未利用上述认证部进行上述认证的情况下,也能限于规定次数地起动的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是否能进行上述起动的条件是向工具主体供给的上述电源的遮断次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在是否能进行上述起动的条件中,在由于电压下降引起上述工具主体停止的情况下不进行减法。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电源是临时设置的电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是否能进行上述起动的条件是工具主体的电源开关的起动次数。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是否能进行上述起动的条件是上述马达的起动次数。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设有报告上述规定次数中的上述能起动的次数的报告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报告部是显示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灯兼用多种信息的显示。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报告部是利用声音向作业人员进行报告的部件。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层叠上述读取部与上述认证部。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
具备通过上述马达的驱动产生压缩空气的压缩空气生成部、贮存由上述压缩空气生成部产生的上述压缩空气的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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