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托盘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86957.2 | 申请日: | 2015-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886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26 |
发明(设计)人: | 邹雪;刘向征;李胜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06 | 分类号: | B66F9/06;B66F9/12;B66F9/075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托盘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托盘车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货叉可折叠的托盘车。
背景技术
目前,托盘车的货叉是焊接在前车身上的,通过提升整个前车身来完成货物的升降,托盘车的车长以及最小转弯半径为定值,在某些狭小的室内仓库区域,现有的托盘车由于车长及最小转弯半径的限制,即使在空载情况下也无法通过,限制了托盘车的工作范围,存在改进的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货叉可折叠的托盘车。
本实用新型的托盘车包括车身和货叉组件,所述货叉组件相对所述车身可沿上下方向移动,且所述货叉组件包括货叉底座和货叉,所述货叉底座设在所述车身上,所述货叉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货叉底座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托盘车,在搬运货物时,所述托盘车的车身可以保持不动,通过提升所述货叉组件即可完成货物的起升,且所述货叉可以在所述货叉组件上转动。通过转动所述货叉,使得所述托盘车的车长缩短,也就减小了所述托盘车的转弯半径,使得所述托盘车可以在更加狭小的空间内工作,减小了室内仓库的最小通道宽度值,拓展了所述托盘车的工作范围。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托盘车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可选地,所述货叉通过销轴在展开位置与折叠位置之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货叉底座上。
可选地,所述销轴设置在所述货叉和所述货叉底座中的一个上,所述货叉和所述货叉底座中的另一个上设置有与所述销轴配合的销轴孔。
可选地,所述托盘车还包括定位件,所述货叉位于所述折叠位置时,所述定位件适于使所述货叉保持在所述折叠位置。
可选地,所述定位件包括卡位销,所述卡位销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货叉底座上,且所述货叉位于所述折叠位置时,所述卡位销适于止挡所述货叉以使所述货叉保持在所述折叠位置。
可选地,所述定位件包括插销,所述货叉上设有插销孔,所述插销可移动地安装在所述货叉底座上,且所述货叉位于所述折叠位置时,所述插销适于与所述插销孔配合。
可选地,所述货叉组件通过举升组件与所述车身相连,所述举升组件包括油缸,所述油缸安装在车身上,且所述油缸与所述货叉底座相连。
可选地,所述举升组件还包括油缸底座,所述油缸底座固定在所述车身上,所述油缸安装在油缸底座上。
可选地,所述油缸为两个,两个所述油缸沿所述车身的宽度方向间隔开设置在所述油缸底座上。
可选地,所述油缸通过螺纹连接件固定在所述油缸底座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托盘车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托盘车100,车身1,货叉组件2,货叉底座21,货叉22,销轴23,卡位销24,举升组件3,油缸31,油缸底座3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长度”、“宽度”、“上”、“下”、“左”、“右”、“竖直”、“水平”、“轴向”、“径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08695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