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导电接触柱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02317.6 | 申请日: | 2015-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350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16 |
发明(设计)人: | 李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新宜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导电 接触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领域产品配件,特别涉及一种电子烟导电接触柱。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烟草作为对人体有害的消费品逐渐被具有相同功能的健康物品所取代,如最近兴起的电子烟产品。这种产品是通过高科技产品雾化含有尼古丁等化学物质的液体产生烟雾,实现吸烟目的的。同时也可以通过使用不同的化学物质,达到协助戒烟的目的,它不仅有利于吸烟者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社会资源。因而这种产品很受广大“烟民”的喜爱,在市场上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目前市场流行的电子烟一般是设置一电池装置、导电接触装置和烟弹及雾化装置。其中电池装置设置有指示装置、感应装置、开关装置等。烟弹装置设置有液体容器、加热雾化器等。电接触装置是将电池装置及雾化装置物理空间上隔离开来,目的是避免雾化装置处的液体倒流入电池装置内腐蚀电池装置,同时又可以实现电连接,将电池装置的电流引进雾化装置中。
这种电接触装置可以叫做导电接触柱,目前产品中最常见的是整体式的,其没有足够的弹性变量来适应不同雾化器的需求,并且其底部的橡胶绝缘圈长期使用会出现疲劳,使接触失效,或者破损而造成接触性不良及短路等不良现象。
虽然有些现有的导电接触柱具有弹性接触功能,但是因为其内部没有能够做到相应的密封处理,仍然能够导致外部液体很容易的从导电弹性接触柱处渗透进入电池的内部而造成对电池控制板的损坏。同 时现有的导电弹性接触柱有很多没有做到接触柱的防转动功能,而导致在本身相对转动,容易使连接导电接触柱的导线因转动而被绞断。
本实用新型是针对上述技术缺陷进行的改善,可以克服上述现有导电接触柱存在的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子烟导电接触柱,其不但结构简单,接触性好,使用时间长,方便,而且具有弹性、密封功能,有效的克服漏液、断线、接触不良、绞线等缺陷。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导电接触柱包括导体材料的柱形滑动体及绝缘底座,柱形滑动体顶部设有圆盘形电接触点,圆盘形电接触点下部设有径向限位柱体;底座为一带底部限位孔的空腔桶状体,其限位孔与柱形滑动体的径向限位柱体配合进行径向限位,柱形滑动体可在底座的限位孔内沿轴向活动;柱形滑动体的另一端部设有圆柱连接部,该圆柱连接部设有紧固环,柱形滑动体与底座之间设有密封圈与回位弹性体。
上述所述柱形滑动体的一端设有圆盘形电接触点,该电接触点形成一突出的弧面,所述电接触点圆盘下方设有第一圆柱体,所述第一圆柱体的表面设有环形凹槽,所述密封圈设置在该环形凹槽上,所述第一圆柱体下方设有限位柱体,所述限位柱体下方设有圆柱连接部,柱形滑动体的第一圆柱体、限位柱体设置在底座空腔桶体及限位孔内,圆柱连接柱部穿出底座限位孔与紧固环紧固连接。
上述所述回位弹性体为中间带有孔的弹性体,弹性体套装在柱形滑动体的限位柱体外侧,实现柱形滑动体与底座之间弹性接触。
上述所述弹性体为金属弹簧。
上述所述所述柱形滑动体的限位柱体的截面是至少具有一卡止点的几何形截面,所述底座限位孔的截面形状与上述限位柱体截面一致,且尺寸略大于上述截面尺寸。
上述所述限位柱体截面与限位孔截面形状为方形截面、三角形截面、五边形截面、六边形截面其中之一。
上述所述的电子烟导电接触柱,所述柱形滑动体,连同密封圈,弹性体一并从所述底座的桶状体口处插装在底座的桶状体内,所述底座限位孔与柱形滑动体限位柱体匹配,限制柱形滑动体的转动;所述的密封圈与所述底座的桶状体内壁密封接触,且可在柱形滑动体的带动下在底座的桶状体内壁滑动。
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导电接触柱,通过设置柱形滑动体与底座之间的径向限位且可轴向滑动的配合,可以保证触点不会转动,进而保证导线的安全性。轴向滑动配合弹性体实现触点弹性接触,避免因无弹性产生的接触不良现象的发生,同时可以配合使用不同形式的烟弹。内部密封圈的设计可以防止外部液体渗漏到电池装置的部位腐蚀电池及控制装置,延长电子烟部件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导电接触柱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导电接触柱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的轴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新宜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新宜康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10231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雾化组件及电子烟
- 下一篇:一种可吸收净化二手烟的烟灰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