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交警口罩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15786.1 | 申请日: | 2015-0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612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张展硕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展硕 |
主分类号: | A41D13/11 | 分类号: | A41D13/1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18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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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警 口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口罩,尤其涉及一款仿真人脸图案中间开缝的一种交警特制口罩。
背景技术
雾霾不仅为交通带来了不便,也严重影响了市民的身体健康,尤其是户外工作的交警,交警是特殊的群体,其代表公职人员形象。交警是否可以戴口罩一直引发社会关注。
首先,现有的口罩都是全封闭式,这样可以避免灰尘以及有害气体通过嘴鼻进入呼吸系统,但是却不利于交警执法,交警执法需要吹口哨,需要说话,封闭的口罩不利于交警执法。
其次交警处在有害环境下的时间比一般常人多的多,他们比一般人更需要减少有害粉尘和尾气的摄入,现有的口罩中并没有中间一层加入竹炭吸附层,以减少有害粉尘和尾气的吸入。
最后现在的口罩带着都非常明显,交警戴口罩一般也会引发社会讨论诟病,因此需要设计与人脸相类似的仿真口罩。这样利于交警执法的美观大方。
实用新型的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是一种为交警特制的口罩。
为了实现以上和交警职业形象相符的工作特性,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在现有的口罩基础上,最外层为透气布制作的本体,内层加有竹炭吸附层,以阻挡粉尘吸收尾气。之后在口罩的最外层绘有人脸图案,根据人脸肤色提供三种颜色的口罩,不会看着很突兀。之后在口罩嘴巴部分开个缝,方便交警将口哨放入嘴中。并且也有利于交警呼吸,交流,只需下拉那条缝,不需要将口罩卸下。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仿真人脸图案口罩,为交警特制,方便交警执法,维护交警庄重的执法形象,减少群众对交警工作戴口罩引发的不良话语诟病。嘴型部分开条缝,方便简洁,不需要很大的技术成本,满足交警需要吹口哨进行交通指挥的形象。并且需要透气,与他人交流时时只需把这条缝拉大,即可以轻松换气,避免重复摘下,带上口罩的复杂操作。交警被称为“人体吸尘器”,健康问题一直让人担忧,这款口罩可减少有害粉尘和尾气的摄入,有利于交警的身体健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案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所示,它包含罩体1,分别连接罩体1两侧的耳挂2,仿真罩体上画上去的鼻子3,仿真嘴型4,以及嘴上开的细缝5。与人脸相类似的仿真口罩的鼻子3和仿真嘴型4,这样利于交警执法的美观大方。以及嘴上开的细缝5,方便简洁,方便交警吹口哨,呼吸,交流。
本交警口罩,在罩体表层7采用透气布制作的本体,并画有仿真的鼻子以及嘴巴,并将罩体表层7按皮肤样色制作3款仿真肤色的口罩,供交警按肤色挑选与自己接近的口罩。在口罩中间层8加有竹炭吸附层,以阻挡粉尘吸收尾气。口罩9则采用透气布构成完整的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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