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抽屉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33643.3 | 申请日: | 2015-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4489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8 |
发明(设计)人: | 王冬娟;周琴;王立娜;魏林立;王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
主分类号: | A47B88/00 | 分类号: | A47B88/00;A47B88/02;A47B88/20 |
代理公司: |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1216 | 代理人: | 李婷 |
地址: | 710032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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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抽屉 | ||
1.一种抽屉,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分体(1)和第二分体(2),第一分体(1)和第二分体(2)沿抽屉的高度方向依次设置,第二分体(2)的内腔与第一分体(1)的内腔部分相通,且第二分体(2)的宽度小于第一分体(1)的宽度;
第一分体(1)内的物品通过重力的作用落入第二分体(2)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分体(1)的底壁为锥形结构,第一分体(1)底壁的锥形结构顶点朝向第二分体(2),且第一分体(1)底壁的锥形结构顶点上设置通孔(103)。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分体(1)底壁的锥形结构有多个,且每个锥形结构的顶点上都设置通孔(10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分体(1)沿抽屉的宽度方向依次设置主容腔(101)和副容腔(102),主容腔(101)的高度与抽屉的高度相同,副容腔(102)的高度小于主容腔(101)的高度;第二分体(2)沿抽屉的高度方向与副容腔(102)嵌合;
所述的副容腔(102)的底壁为锥形结构,副容腔(102)底壁的锥形结构顶点朝向第二分体(2),且副容腔(102)底壁的锥形结构顶点上设置通孔(103)。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分体(1)的横截面为半T形结构,主容腔(101)位于半T形结构的高度方向,副容腔(102)位于半T形结构的宽度方向,且第二分体(2)与副容腔(102)的高度总和等于主容腔(101)的高度。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副容腔(102)底壁的锥形结构有多个,且每个锥形结构的顶点上都设置通孔(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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