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数字对讲系统和电话网络共用光纤布线结构及专用光纤箱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43431.3 | 申请日: | 2015-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426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1 |
发明(设计)人: | 陈晓军;黄德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晓军 |
主分类号: | H04Q5/24 | 分类号: | H04Q5/24;H04B10/25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李海华 |
地址: | 400039 重庆市九龙坡***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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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对讲 系统 电话 网络 共用 光纤 布线 结构 专用 | ||
1.数字对讲系统和电话网络共用光纤布线结构,包括从电井引出的用于电话网络的线缆和用于数字对讲系统的线缆,其特征在于:用于电话网络的线缆和用于数字对讲系统的线缆共用一根由电井引出的光缆,该光缆由多芯光纤构成,光缆中用于电话网络的那部分光纤与入户光纤箱中的光调制解调器连接;在电井内设有光电转换器Ⅰ,光电转换器Ⅰ接光缆中用于对讲系统的那部分光纤一端,以将数字对讲系统输入的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光纤箱内设有数字对讲系统电源,光缆中用于对讲系统的那部分光纤另一端与光电转换器Ⅱ连接,光电转换器Ⅱ的输出和数字对讲系统电源分别接数字对讲系统分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对讲系统和电话网络共用光纤布线结构,其特征在于:光电转换器Ⅱ的输出通过网络线接数字对讲系统分机;数字对讲系统电源通过电源线接数字对讲系统分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对讲系统和电话网络共用光纤布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器Ⅱ与数字对讲系统分机集成为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对讲系统和电话网络共用光纤布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器Ⅱ设于光纤箱内。
5.一种光纤箱,包括箱体,在箱体内设有有线模块、电话模块和网络模块,在箱体内设有安装光调制解调器的光调制解调器架及光纤收线盘,其特征在于:在箱体内还增设有专用于数字对讲系统的电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纤箱,其特征在于:在箱体内还增设有有光电转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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