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动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及气动电梯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90434.2 | 申请日: | 2015-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497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2 |
发明(设计)人: | 任维安;蔡淦;张莉;王琰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通祐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5/14 | 分类号: | B66B5/14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215313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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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动 电梯 超载 保护装置 | ||
1.一种气动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称重板、放气板、螺栓、螺母以及弹簧,所述螺栓的一端与所述称重板固定连接,并依次穿过所述放气板和弹簧,另一端以所述螺母旋合,所述放气板上设有若干漏气孔,所述漏气孔的位置与所述称重板对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气孔的数量为6个。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动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气孔均布于所述放气板上,且对称围设于所述螺栓的周围。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动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气孔为圆形。
5.一种气动电梯,采用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气动电梯超载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板靠近所述弹簧的一端与外界空气连通,所述称重板的另一侧与电梯中的密闭空间连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动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放气板固定安装于所述气动电梯的顶层密封环上。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气动电梯,其特征在于,当轿厢未超重时,大气压与所述密闭空间内的气压差对称重板所产生的作用力小于所述弹簧的弹力;当轿厢超重时,大气压与所述密闭空间内的气压差对称重板所产生的作用力大于等于所述弹簧的弹力。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气动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的弹力可根据所述轿厢的最大载重量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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