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19754.6 | 申请日: | 2015-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625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19 |
发明(设计)人: | 闫文冰 | 申请(专利权)人: | 闫文冰 |
主分类号: | A61F7/10 | 分类号: | A61F7/10 |
代理公司: | 济南誉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37240 | 代理人: | 李茜 |
地址: | 271606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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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人体 强制 物理 降温 装置 | ||
1.一种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包含有设置在人体腋部的下容器(4)、设置在人体颈部的上容器(8)、设置有包含有具有内腔体的支柱(1)的支架、设置为下容器(4)和上容器(8)分别与支柱(1)连通的通水管(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按照在人体腋部和颈部保持冰块降温的方式把下容器(4)、上容器(8)、通水管(3)和支架相互联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支架设置为还包含有堵头(2)、螺母(5)、支撑杆(6)和搭扣(7),在支柱(1)中设置有内腔体并且堵头(2)设置在支柱(1)的内腔体的开口端端部,螺母(5)设置为与支柱(1)螺纹式联接并且搭扣(7)设置为通过支撑杆(6)与螺母(5)联接,下容器(4)设置为通过通水管(3)与支柱(1)的内腔体连通并且上容器(8)设置为通过通水管(3)与支柱(1)的内腔体连通,下容器(4)和上容器(8)分别设置在搭扣(7)的下上端面上并且下容器(4)和上容器(8)分别设置有开闭的开口端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支柱(1)设置为圆柱筒体。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通水管(3)设置为柔性弹性橡胶管。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下容器(4)设置为椭圆体并且在下容器(4)设置有堵头(2),堵头(2)设置为与下容器(4)螺纹式联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上容器(8)设置为圆环体的一部分并且在上容器(8)设置有堵头(2),堵头(2)设置为与上容器(8)螺纹式联接。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搭扣(7)设置倒V字形。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体的强制物理降温装置;其特征是:下容器(4)、搭扣(7)和上容器(8)分别设置为两个并且两个下容器(4)、搭扣(7)和上容器(8)分别设置在支柱(1)的两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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