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独轮电动平衡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31459.2 | 申请日: | 2015-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757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黄海燕;金晓人;阮小丁;刘海平;郑磊;张立辉;郑文明;金冠军;温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H1/12 |
代理公司: | 杭州斯可睿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41 | 代理人: | 林君勇 |
地址: | 322118 浙江省金华***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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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平衡 | ||
1.一种独轮电动平衡车,包括车轮、位于车轮内的驱动电机、作为驱动电机电源的电池组、自平衡控制系统及平衡信号传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上方安装有坐垫,所述坐垫安装在支架上,支架与车轮的固定轴连接固定,车轮前侧设有把手,把手下端与支架连接,所述支架的前端连接有辅轮架,辅轮架的上端与支架的前端可折叠连接,所述辅轮架的下端设置有辅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辅轮架包括两个相互平行的左辅轮架和右辅轮架,左辅轮架的下端和右辅轮架的下端分别设有辅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辅轮架的上端和右辅轮架的上端分别与支架可折叠连接,所述左辅轮架和右辅轮架之间的间距与所述支架的横向宽度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辅轮的下边缘高于所述车轮的下边缘。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分别位于车轮两侧的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左支架和右支架分别呈倒三角形结构,左支架的下端和右支架的下端分别与车轮固定轴的两端固定,所述坐垫横架在左支架和右支架之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两侧的支架分别设置有供驾驶者进行驾驶时双脚进行踩踏的脚踏板组件,所述脚踏板组件由连接在支架上的靠板和水平的踏板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可折叠连接在靠板上,所述靠板下端固定有限位块,限位块对应于踏板下方的位置,所述踏板上设置有防滑槽。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后端设置后支撑架,所述后支撑架的下边缘高于车轮的下边缘。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支撑架为矩形结构,后支撑架的上端与支架可折叠连接,所述后支撑架与垂直线的夹角α为15°—45°,后支撑架的宽度与所述支架的宽度一致。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独轮电动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包括横部和竖部,横部包括左横部和右横部,左横部与右横部为可折叠连接,且左横部与右横部的连接处和竖部的上端形成连接,竖部的下端与所述支架可折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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