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激光发光装置、光源和投影显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63413.9 | 申请日: | 2015-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949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07 |
发明(设计)人: | 杨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毅 |
主分类号: | G03B21/20 | 分类号: | G03B21/20;G02B27/09;G02B27/30;G02B27/4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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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发光 装置 光源 投影 显示 系统 | ||
1.一种激光发光装置,包括用于发射平行的多束激光束的多颗激光器,其特征在于:
包括聚焦透镜,用于将平行的多束激光束聚焦;
包括位于该聚焦透镜光路后端的光散射元件;光散射元件位于光路位置A,使得所述多束激光束照射在该光散射元件上的各光斑所共同构成的区域的外接圆直径,小于平行的多束激光束的截面上各激光光斑所共同围成的区域的外接圆直径的五分之一;其中,光散射元件的散射角不小于聚焦后相邻激光束的最大夹角的三分之二;
还包括光收集透镜,用于收集经光散射元件散射的激光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驱动装置,用于驱动光散射元件运动,使得光散射元件的不同位置周期性的位于光路位置A。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光路位置A位于聚焦透镜的焦点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光散射元件的散射角不大于聚焦后两两激光束夹角的最大值。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行出射的多束激光束为均匀排列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光散射元件与光收集透镜光路之间的导光棒,从光散射元件出射的激光束经过在导光棒内部传播后再由光收集透镜收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棒的入光口靠近光散射元件。
8.一种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还包括光传递系统和波长转换装置,所述激光发光装置出射的激光束经过光传递系统后聚焦于波长转换装置以使其受激产生受激光。
9.一种投影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源。
10.一种投影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激光发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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