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71342.7 | 申请日: | 2015-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152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发明(设计)人: | 林燕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燕彬 |
主分类号: | G02B27/00 | 分类号: | G02B2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0200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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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进 照明 干涉 系统 | ||
1.一种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1)、发射透镜(3)、空间光调制器(4)、第一透镜(5)、第二透镜(6)、第三透镜(8)、分光镜(9)、反射镜(10)和准直镜(12),按照激光光路的方向依次设置激光发射器(1)、发射透镜(3)、空间光调制器(4)、第一透镜(5)、第二透镜(6)、第三透镜(8)和分光镜(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器(1)和发射透镜(3)之间设置有耦合器(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6)和第三透镜(8)之间设置有毛玻璃(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玻璃(7)为旋转毛玻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测镜(11)设置在分光镜(9)后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10)与准直镜(12)的法线与激光发射器(1)的发射方向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10)与准直镜(12)分别设置在分光镜(9)的两侧。
8.根据权利要求1-7之一所述的改进照明型干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干涉系统还包括设置在准直镜(12)后侧的CC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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