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75494.4 | 申请日: | 2015-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806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26 |
发明(设计)人: | 陈修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修志 |
主分类号: | A47G1/14 | 分类号: | A47G1/14;H04N7/18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梁莹 |
地址: | 528011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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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附带 手机 监视 功能 | ||
1.一种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用于固定手机进行拍摄监控;其特征在于:包括框体,所述框体包括展示主体和后固定架;所述展示主体与后固定架连接,并与后固定架之间形成有可放置照片的容纳空间;所述后固定架远离展示主体的一面设置有用于固定手机的定位装置;所述展示主体和/或后固定架上设置有与手机摄像头位置对应的拍摄监控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主体为透明主体;所述拍摄监控区域是指:在后固定架上开设从后固定架后方可直接看向照片展示方向的通孔一;或者在后固定架上开设从后固定架后方可通过透明主体看向照片展示方向的通孔一;或者透明主体与后固定架之间不重叠的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主体由相互连接的透明部和不透明部组成;所述拍摄监控区域是指:在后固定架上开设从后固定架后方可直接看向照片展示方向的通孔一;或者在后固定架上开设从后固定架后方可直接看向照片展示方向的通孔一,并且在不透明部上开设与通孔一相对的通孔二;或者在不透明部上开设的通孔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与后固定架可调节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装置为用于支撑手机的支架;所述定位装置与后固定架可调节连接是指:所述后固定架上开设有调节槽,支架与调节槽移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相互连接的用于与调节槽移动连接的安装部和用于支撑手机的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与手机的侧边相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横截面呈“L”字形,安装部与支撑部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前固定架;所述前固定架与展示主体远离后固定架的一面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固定架设置有与手机摄像头位置对应的拍摄监控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附带手机监视功能的相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支撑框体的架体;所述架体与后固定架远离展示主体的一面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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