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戴式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77686.9 | 申请日: | 2015-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953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26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权;彭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41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框架以及设置于所述框架内的光学系统,所述框架内设置容置槽,用于放置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触控装置,所述触控装置设置于所述框架远离使用者面部的一侧,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系统包括光学放大透镜组,所述光学放大透镜组由一个或多个菲涅尔透镜组成,或者由一个或多个球面透镜和/或非球面透镜组成,或者由一个或多个菲涅尔透镜及球面透镜和/或非球面透镜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装置包括:
采集模块,用于采集用户的触摸动作;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触摸动作转换为对应的控制指令,并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远离使用者面部的一侧设置卡槽,所述触控装置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卡槽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装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
6.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包括:框架以及设置于所述框架内的光学系统和图像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触控装置,所述触控装置设置于所述框架远离使用者面部的一侧,与所述图像显示屏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系统包括图像显示屏和光学放大透镜组,所述光学放大透镜组由一个或多个菲涅尔透镜组成,或者由一个或多个球面透镜和/或非球面透镜组成,或者由一个或多个菲涅尔透镜及球面透镜和/或非球面透镜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装置包括:
采集模块,用于采集用户的触摸动作;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触摸动作转换为对应的控制指令,并发送至所述图像显示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远离使用者面部的一侧设置卡槽,所述触控装置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卡槽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装置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所述图像显示屏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成都理想境界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277686.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