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培养皿灭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15043.9 | 申请日: | 2015-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1891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9 |
发明(设计)人: | 郭长辉;李春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兰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L2/07 | 分类号: | A61L2/07 |
代理公司: | 兰州振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2102 | 代理人: | 张晋 |
地址: | 730000 ***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培养皿 灭菌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生物实验室使用的器具,特别是一种适用于培养皿灭菌用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2011205452505公开了一种便携式培养皿灭菌架,包括外圆柱筒和内圆柱筒,所述外圆柱筒和内圆柱筒的侧面均为半圆侧面,所述内圆柱筒同轴内套于外圆柱筒且与外圆柱筒沿筒体中心轴线转动配合;外圆柱筒和内圆柱筒的侧面均为半圆侧面,内圆柱筒可在外圆柱筒内旋转,旋转内圆柱筒至外圆柱筒与内圆柱筒的侧面重合时,筒身打开,可往内圆柱筒内取放培养皿,旋转内圆柱筒至外圆柱筒与内圆柱筒的侧面闭合相接时,筒身闭合,整个装置呈密闭状态,即可进行灭菌或移动作业。这种装置结构为复杂,因此其制造成本也会比较高。而且这一结构可能在灭菌作业中会影响蒸汽进入装置内部以及蒸汽在装置内部的流通。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2013207694762公开的培养皿灭菌用装置,包括透气外膜、灭菌桶和三角柱支架,所述灭菌桶包括桶盖和桶体,所述透气外膜通过皮筋固定在桶盖的外表面;所述三角柱支架放置在桶体的内部。这一装置的结构较2011205452505专利稍显简单。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2013207695337公开的培养皿灭菌装置,包括布袋和培养皿托,所述的培养皿托为至少两个培养皿托单体串联而成。这一装置结构简单,但其使用操作时会比较麻烦。
另外,现有技术中存在一个共同的不足,即在灭菌作业时如果水平放置,装置可能在灭菌器械内移动或翻滚,易损坏其内的培养皿。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的培养皿灭菌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培养皿灭菌装置中包括:至少一个培养皿隔板、用于设置培养皿隔板的装置和透气膜,其中所述的用于设置培养皿隔板的装置为一截面呈半圆的弧形槽体,槽体的两端固定有比培养皿隔板大小稍大的、其上带有通孔的端盖(这是所述的比培养皿隔板大小稍大的的意思是指端盖要稍大于培养皿隔板的直径,这样可以便于培养皿在各隔板间放置),槽体内固定设置有至少一个培养皿隔板,由于培养皿灭菌时一般为10-12个,在具体实施中可以依据实验要求设置培养皿隔板的数量,以适合实验室的要求;所述的培养皿隔板为用耐热材料制的网制成的圆,例如用不锈钢网制成的圆;在弧形槽体的一边固定有用柔性透气材料制成的透气膜的一边,在弧形槽体的另一边设置有用于与透气膜的另一边上设置的用于将透气膜的边固定于弧形槽体边缘的机构相配合的机构。为使透气膜能更好地与弧形槽及端盖相固定,也可在与端盖相邻的边上和端盖上分别设置用于相互固定的机构。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用于透气膜和弧形槽、端盖间相互固定的机构可以是搭扣,也可以是粘扣,也可以是在透气膜上固定一个环,而在弧形槽、端盖的相应位置上固定设置一个固定的可与前述的环相配合的凸起物。
本实用新型的培养皿灭菌装置,其透气膜材料可以用双层棉布材料。本实用新型的培养皿灭菌装置的弧形槽体及端盖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
进一步,本实用新型的培养皿灭菌装置中,弧形槽的外边设置有用于防止治滚动的凸起。最简单的方式是在弧形槽外固定一段扁不锈钢即可。
进一步,本实用新型的培养皿灭菌装置的弧形槽上也开设有通孔。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最为简单;
2.用不锈钢材质的弧形槽和双层棉材质的透气膜相结合,使其制造成本可以为最低;
3.由于本实用新型设有双层棉材质做成的便于蒸气流通的通气孔,可提高灭菌的效果,当本实用新型的弧形槽上也开设有通孔时可更便于蒸流通,进一步提高灭菌的效果;
4.由于在本实用新型的弧形槽外部设有防止其用于限制其滚动的凸起,在灭菌作业时当灭菌装置平放时可约束装置,使其不发生滚动和移动;
5.由于采用不锈钢丝网材质做成用于将盛放的培养皿相互隔离的培养皿隔板可使灭菌的气流或液流在培养皿间以最小阻碍的流动,从而进一步提高灭菌效果;
6.本实用新型操作方便,可重复使用,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的构示意图:其中1表示弧形槽;2表示透气膜;3为端盖;4是设置于透气膜边上的环;5为用于防止滚动的凸起;6为培养皿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兰州大学,未经兰州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315043.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