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的灯具以及具有其的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30194.1 | 申请日: | 2015-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744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30 |
发明(设计)人: | 曾荣;刘飞;翟昊;孙世向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00 | 分类号: | B60Q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灯具 以及 具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辆的灯具以及具有该灯具的车辆。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车辆的灯具的发光效果一般为平面效果,需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车辆的灯具,该车辆的灯具可以形成有螺旋状的发光效果。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地提出了一种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灯具,包括:固定座;LED光源组件,所述LED光源组件为多个且沿所述固定座的长度方向均匀设置在所述固定座上;导光条,所述导光条为螺旋状,所述导光条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且沿所述长度方向延伸,所述LED光源组件位于所述导光条内且所述LED光源组件发出的一部分光透过所述导光条照射到外界且另一部光通过所述导光条以全反射方式在所述导光条内传输。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灯具,可以形成螺旋状的发光效果,使得车辆的灯具具有立体感和层次感,进而可以提高车辆的灯具的美观性,给观察者的视觉造成冲击。另外,通过采用螺旋状的导光条,还可以减少光在传播过程中的损失,易于实现光分布的均匀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包括上述的车辆的灯具。具有上述的车辆的灯具的车辆的灯具具有立体感和层次感,从而可以提升车辆的美观性。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的灯具的爆炸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的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的灯具的固定座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的灯具的原理图。
附图标记:
车辆的灯具100;
固定座10;第一凸起11;第二凸起12;第一槽部13;第二槽部14;前避让开口15;后避让开口16;固定凸起17;
LED光源组件20;PCB板21;LED光源22;
导光条30;子导光条31;
插装槽4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33019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集成侧后方车辆检测功能的全景泊车系统
- 下一篇:车用篷布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