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工具化旗台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36100.1 | 申请日: | 2015-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821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王力龙;闫贵丽;李海山;赵宝亮;梁春林;许仁涵;赵金龙;刘瑞虎;唐荣荣;李倩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州天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2/22 | 分类号: | E04H12/22 |
代理公司: | 德州市天科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0 | 代理人: | 房成星 |
地址: | 253000 山东省德州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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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工具 化旗台 | ||
1.一种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旗台骨架、旗杆固定部分,所述基座还包括水平固定件、垂直固定件及基座连接件;两个底部水平固定件的两端连接底部垂直固定件后形成方形底部平台;两个中部水平固定件的两端连接中部垂直固定件后形成方形中部平台,方形底部平台和方形中部平台之间设置基座连接件,形成立体基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固定件和垂直固定件为垂直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旗台骨架包括顶部水平固定件、顶部垂直固定件、顶部竖向连接件及顶部斜向连接件,两个顶部水平固定件的两端连接顶部垂直固定件后形成方形顶部平台,方形顶部平台与方形中部平台采用顶部竖向连接件和顶部斜向连接件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顶部水平固定件的长度与中部、底部水平固定件的长度相同;顶部垂直固定件的长度短于中部垂直固定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旗杆固定部分包括旗杆固定件,旗杆固定件位于方形顶部平台的内侧和方形顶部平台的内侧,采用螺栓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基座、旗台骨架和旗杆固定部分采用螺栓连接后形成工具化旗台。
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工具化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固定件、垂直固定件、顶部竖向固定件、顶部斜向固定件及基座连接件为方形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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