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锁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51673.1 | 申请日: | 2015-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272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9 |
发明(设计)人: | 项乐宏;郑祥明;林涛;蒋领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乐歌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C19/02 | 分类号: | E05C19/02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地址: | 315191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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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构 | ||
1.一种自锁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在固定载体(1)上的锁销(2)和转动安装在活动载体(3)上的锁体(4),锁体(4)上设有两端开口的锁槽(5),锁槽(5)包括用于锁定锁销(2)的锁定段(5.1)、引导锁销(2)滑出锁定段(5.1)的导出段(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锁机构,其特征在于:锁定段(5.1)的入口部设有能使锁体(4)限位在锁销(2)上以阻止锁体继续下行的第一上挡壁(6),锁定段(5.1)的锁定部设有阻止锁销(2)进入到导出段(5.2)内的下挡壁(7),导出段(5.2)的入口部设有使锁体(4)限位在锁销(2)上以阻止锁体(4)继续下行的第二上挡壁(8),导出段(5.2)设有引导锁销(2)滑出锁体(4)的下引导壁(9),在第二上挡壁(8)与锁销(2)限位接触时锁销(2)位于下引导壁(9)的正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锁机构,其特征在于:锁体(4)的底部还设有能引导锁销(2)相对锁体(4)滑行而使锁销(2)逐渐接近锁定段(5.1)入口部并与第一上挡壁(6)限位接触的底引导壁(4.1)。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锁机构,其特征在于:锁定段(5.1)的锁定部还设有防止锁销(2)退出的上挡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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