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外鼻侧貌角度估算尺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12645.6 | 申请日: | 2015-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395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刘书昊;刘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书昊;刘强 |
主分类号: | A61B5/107 | 分类号: | A61B5/107 |
代理公司: | 沈阳杰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1207 | 代理人: | 金春华 |
地址: | 110000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外鼻侧貌 角度 算尺 | ||
1.外鼻侧貌角度估算尺,其特征在于:角度估算尺由10条边组成一个多边形平面板(11)构成,多边形平面板(11)上由10条边组成了用于估算鼻唇角、鼻额角和鼻尖角的8个阳角和2个阴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鼻侧貌角度估算尺,其特征在于:边Ⅰ(1)、边Ⅱ(2)、边Ⅲ(3)、边Ⅳ(4)、边Ⅴ(5)、边Ⅵ(6)、边Ⅶ(7)、边Ⅷ(8)、边Ⅸ(9)、和边Ⅹ(10)组成一个十边形平面板(11);
在平面板(11)上,由边Ⅰ(1)和边Ⅱ(2)构成一个阴角∠I,用于测量鼻尖角;
在平面板(11)上,由边Ⅰ(1)和边Ⅹ(10)构成一个阳角∠A、边Ⅱ(2)和边Ⅲ(3)构成一个阳角∠B、边Ⅲ(3)和边Ⅳ(4)构成一个阳角∠C、以及边Ⅴ(5)和边Ⅵ(6)构成一个阳角∠D,用于估算鼻唇角;
在平面板(11)上,由边Ⅵ(6)和边Ⅶ(7)构成一个阳角∠E、边Ⅶ(7)和边Ⅷ(8)构成一个阳角∠F、边Ⅷ(8)和边Ⅸ(9)构成一个阳角∠G、边Ⅸ(9)和边Ⅹ(10)构成一个阳角∠H,用于估算鼻额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外鼻侧貌角度估算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A=85°,所述的∠B=90°,所述的∠C=95°,所述的∠D=105°,所述的∠E=120°,所述的∠F=150°,所述的∠G=140°,所述的∠H=130°,所述的∠I=8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外鼻侧貌角度估算尺,其特征在于:边Ⅱ(2)和边Ⅹ(10)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外鼻侧貌角度估算尺,其特征在于:在边Ⅲ(3)上设有标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书昊;刘强,未经刘书昊;刘强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412645.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