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除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24136.5 | 申请日: | 2015-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914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发明(设计)人: | 徐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华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46/02 | 分类号: | B01D46/02;B01D46/42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陆华君 |
地址: | 215611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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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尘器 | ||
1.一种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器包括支腿组件、以及安装于支腿组件上箱体组件,所述支腿组件包括支撑于箱体组件底部的第一支腿、第二支腿、第三支腿、和第四支腿,所述第一支腿和第四支腿之间、以及第三支腿和第二支腿之间分别通过两根第一加强杆固定,该两根第一加强杆呈V形,所述第二支腿和第一支腿之间通过两根第二加强杆固定,该两根第二加强杆呈X形交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腿、第二支腿、第三支腿和第四支腿均为方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腿、第二支腿、第三支腿和第四支腿的底端分别固定有一平板支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平板支座上设有至少一个安装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杆和第二加强杆为方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强杆和第二加强杆的两端分别通过螺栓和螺母与支腿组件可拆卸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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