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夹具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24637.3 | 申请日: | 2015-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934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发明(设计)人: | 赵瑞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家港市普飞特建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3/06 | 分类号: | B23Q3/06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陆华君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夹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夹具。
背景技术
在现代的机械加工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夹具对加工中的工件进行锁定。常见的夹具通常采用滚花螺丝和夹持块配合的方式,通过滚花螺丝的逐渐锁紧,达到夹持块夹紧工件的目的。
然而,这种夹具的缺陷在于,在大产量流水线上,操作人员常常在短时间内需要处理大量的工件,而每次拧开和拧紧滚花螺丝的方式需要耗费较多的操作时间,导致工件处理的效率过低。
因此,急需一种夹具,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夹具,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夹具的锁定和解锁需要耗费较多的操作时间,导致工件处理效率过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夹具,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上开设有夹持工位以及与所述夹持工位连通的第一通孔;
可沿所述第一通孔运动的夹持块;
推杆,所述推杆与所述夹持块固定连接,所述夹持块可被所述推杆驱动地沿所述第一通孔运动;
与所述本体连接的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推杆穿过所述第二通孔并与所述夹持块相配合;
套合在所述推杆上的弹性件,所述弹性件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夹持块和固定块相抵持,当所述夹持块位于所述第一通孔内时,所述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弹性件为弹簧或弹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夹持块上凹设有安装孔,所述推杆和所述安装孔内设有可彼此配合的螺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推杆在远离所述夹持块的一端设置有握持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握持部上包覆有防滑硅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块与所述本体分体制造。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推杆上套设弹性件,该弹性件两端分别抵持在固定块和夹持块上,当通过推杆施加夹持块向第一通孔内运动的力后,夹持块位于第一通孔内,弹性件处于压缩状态,此时可以向夹持工位中放置待加工的工件,随后松开推杆,夹持块在弹性件的作用下朝远离第一通孔的方向的运动,从而夹紧夹持工位中的待加工工件,其结构简单,极大地提升了工件的处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夹具位于解锁状态时的剖视图;
图2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夹具位于夹紧状态时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参图1和图2,介绍本申请夹具100的一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施方式中,该夹具100包括本体10、夹持块40以及推杆20。
本体10上开设有夹持工位11,夹持工位11用于容纳待加工的工件(图未示),工件在夹具100的作用下被夹持并锁紧在夹持工位11上,此部分夹持及锁紧的动作原理将在下文中详细叙述。
配合参照图2,本体10上还开设有与夹持工位11连通的第一通孔12,夹持块40可移动地设置在该第一通孔12内。夹持块40的形状被设置为与第一通孔12相适配以限定该夹持块40的运动方向,这里所说的“夹持块40的形状与第一通孔12相适配”是指:与夹持块40运动方向垂直的平面截夹持块40和第一通孔12的形状及大小相同,夹持块40在第一通孔12内运动时被限定了唯一的运动路径,第一通孔12对夹持块40的运动起引导作用。
推杆20可在外力的作用下,驱动夹持块40沿第一通孔12运动。本实施方式中,该夹持块40上凹设有安装孔(图未示),推杆20和安装孔内设有可彼此配合的螺纹(图未示),以简化推杆20和夹持块40的安装难度。
夹具100还包括与主体10连接的固定块30,该固定块30上开设有第二通孔31,上述的推杆20穿过第二通孔31并与夹持块40相配合。第二通孔31用于为推杆20限定运动路径,保证推杆20与夹持块40配合的稳定性。
一优选的实施例中,固定块30可以是与本体10分体制造。
推杆20在远离夹持块40的一端设置有握持部21,握持部21上包覆有防滑硅胶(图未示),以便于外力的施加及操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张家港市普飞特建材有限公司,未经张家港市普飞特建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424637.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