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33329.7 | 申请日: | 2015-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905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斋木步;小前草太;久下洋介;明里好孝;乳井一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家用机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4F1/02 | 分类号: | F24F1/02;F24F13/10;F24F11/02;F24F13/2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洋;舒艳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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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净化器 | ||
1.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送风装置,其从吸入口吸入室内的空气,并将该空气从排出口排出;
净化装置,其对从所述吸入口吸入的空气进行净化;
风向可变机构,其能够改变从所述排出口排出的空气的风向;以及
人检测单元,其对室内存在的人进行探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两个所述送风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塔型的外壳,其形成为沿与地板面垂直的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并具有所述吸入口和所述排出口,
所述送风装置、所述净化装置、所述风向可变机构以及所述人检测单元配置于所述外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
具备塔型的外壳,其形成为沿与地板面垂直的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并具有所述吸入口和所述排出口,
两个所述送风装置、所述净化装置、所述风向可变机构以及所述人检测单元配置于所述外壳。
5.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塔型的外壳,其形成为沿与地板面垂直的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并具有吸入口和排出口;
两个送风装置,它们从所述吸入口吸入室内的空气,并将该空气从所述排出口排出;
净化装置,其对被吸入到所述外壳的内部的空气进行净化;
人检测单元,其对室内存在的人进行探测;以及
风向可变机构,其能够沿水平方向改变从所述排出口排出的空气的风向。
6.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外壳,其具有吸入口和排出口,所述吸入口呈沿垂直方向延伸的纵长的开口形状,并在侧面部开口;
送风装置,其从所述吸入口吸入室内的空气,并将该空气从所述排出口排出;
净化装置,其形成为沿垂直方向延伸的纵长状,对被吸入到所述外壳的内部的空气进行净化;
风向可变机构,其能够改变从所述排出口排出的空气的风向;以及
人检测单元,其对室内存在的人进行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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